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01号
关于要求将漓渚镇大步村畚箕岙废弃石料场综合治理复绿工程列入投资计划的报告
绍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加快生态县的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建设和谐社会,依据《绍兴县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按县政府三年绿化绍兴县,提前实现生态县建设的要求,在与相关镇村进行沟通的基础上,我局要求将漓渚镇大步村畚箕岙废弃石料场列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投资项目。
大步村畚箕岙石料场位于漓渚镇大步村蔡家自然村北侧
特此报告。
联系人:马关泉 联系电话:84126025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矿山 复绿工程 投资计划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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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 送:漓渚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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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 |
拟稿:马关泉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