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土资〔2008〕102号
关于要求转报追加省留规划建设占用
耕地指标的报告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绍兴至诸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属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绍诸高速(绍兴县段)共需占用土地136.4694公顷,其中耕地91.1764公顷(陶堰镇11.6740公顷、富盛镇27.9580公顷、平水镇19.7938公顷、兰亭镇31.7506公顷),根据浙土资发[2007]3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申请追加省留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要求市局转报追加省留规划建设占用耕地指标91.1764公顷。本项目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用地需报部审批,补充耕地已落实,能保证耕地数量不减少。
特此报告!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
二○○八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土地 追加指标 报告
|
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08年 |
拟稿:孔秦锋 校对:楼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