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切实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加大助学、助孤、帮残的救助力度,搞好春节向特困户送温暖活动,根据县委办(2003)151号文件,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一次捐款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捐款对象
1、全体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含离退养人员)。开展“慈善一笔捐”活动,将个人工资、奖金收入的一笔钱捐给慈善事业。
2、镇内的每家企业及企业干部、职工捐献一天的收入(利润),或捐赠节约的一笔开支。
二、捐款办法
1、镇机关工作人员的捐款由镇负责组织实施,所捐款项留作镇慈善资金。
2、镇属教育、卫生系统,镇所属的由镇负责实施,所捐款项留作镇慈善资金。
3、企业(除县属及50强企业外),均由镇负责组织实施,捐款留作镇慈善资金。
各捐款单位应填好捐款清单(见附表),一式二份,一份本单位保存,一份报镇民政办。
三、捐款指导性数额
1、机关干部职工每人捐500元,中层以上每人捐600元,副镇级及以上职务的每人捐700元。
2、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捐300元,具有中级职称的每人捐400元,高级职称的每人捐500元。
3、村主职干部每人捐500元,其他200元。
4、企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及企业经营户捐一天的收入(利润)或捐节约的一笔开支。
四、时间要求
本次捐款活动的截止时间为2004年1月5日,请各单位认真宣传,积极发动、鼓励广大干部、职工,企业为弱势群体积极捐献善款。
五、缴款要求
捐款统一缴镇财办,捐款情况由镇民政办向社会公布,并将作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管理。
六、工作方式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近年来我镇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还存在,贫富差距还较为悬殊,部分家庭因病、因残、因灾而面临较大的困难,一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高度来充分认识本次扶贫济困捐款活动及“慈善一日捐”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讲究方法。各企事业单位要做到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为困难群众、弱势群体捐献善款,要按照能多则多,上不封顶的原则,及时、足额做好捐款工作。
3、加强宣传、注重实效。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要以这次捐款活动为契机,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积极主动地关心弱势群体的工作、生活情况,切实为他们排忧解难。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新闻媒体要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及时报道捐款活动的开展情况和典型事迹,进一步在全社会形成扶贫济困、助人为乐的良好氛围。
附:捐款清单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