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要求,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62号“要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工作,健全农村价格监管网络,加大对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检[2002]1761号《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和省物价局浙价检[2002]350号《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通知》等指示精神和县政府关于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工作的实施意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镇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的具体有效载体,是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农业价格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有利于加大党在农村的价格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有利于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成果,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我镇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目标与任务
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的总体目标是:以县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为依托,在镇设立价格监督站,各行政村聘请价格监督员,镇、村二级监督网络,全方位覆盖农村市场。
具体目标任务为“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机制完善”。
组织健全:在镇设立价格站,聘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文化素质、能坚持原则并热心价格工作的机关干部为价格监督站成员;在坚持自愿、义务的基础上,各村文书为价格监督员,形成镇、村二级价格监督网络全方位覆盖农村市场。
职责明确:镇价格监督站、村价格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调查、反馈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协助价格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协调价格矛盾和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机制完善:建立制订学习宣传制度、工作制度、检查制度、统计报告制度,强化年度考核机制,加强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使农村价格网络成为政府连接群众的桥梁,成为向农民宣传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有效途径和支点。
三、 实施步骤
全镇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10月20日至10月25日):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党政班子工作会议。二是成立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发动,广泛宣传,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
2、实施阶段(10月26日至11月5日):一是价格网络领导班子成员具体部署实施计划。二是在充分听取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对价格监督站站长人选及各行政村价格监督员人选进行摸排。建议由农业副镇长任站长,财办、农办、工会、妇联等负责同志为成员。村级价格监督员统一由村文书兼职担任。并及时上报县发展计划局(物价局)备案。三是发文公布价格监督站及行政村价格监督员成员名单。四是召开价格监督网络成立大会,授予站牌、启用印章。
3、总结完善阶段(11月6日至11月10日):一是落实价格监督站办公场所,置装站牌,并制订工作计划。二是集中组织价格监督业务培训,制订价格监督站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及行政村价格监督员工作职责。三是做好资料汇编,写好书面总结,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抽查。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涉及面广,素质要求高,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都要给予支持配合。镇成立漓渚镇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农业副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财办、农办、工会、妇联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镇财办内)负责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保证全镇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工作的有序正常开展。
2、统一认识,形成氛围。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充分运用各种途径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3、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是一项稳定农村价格,减轻农民负担的实事、好事,所以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把此项工作与巩固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成果结合起来,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切实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落到实处。
漓渚镇人民政府
二00三年十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