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杨江大道开发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镇域城市化,加快经济转型步伐,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增强镇域综合竞争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加快杨江大道开发建设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加大拆迁力度,优化土地资源利用
对杨江大道沿线产出小、污染高、土地利用率低的工业地块进行拆迁,拆迁后的地块用于经营性用地出让,发展城市经济,进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为加快拆迁进度,对于符合规划列入拆迁对象并按时完成拆迁的企业,拆迁后在不安排土地的情况下,土地用于商贸三产项目开发的,按该地块出让后镇财政可得净收益30%的额度用于奖励。
二、鼓励村(居)参与城市化建设
杨江大道沿线村级标准厂房主动拆迁并用于经营性用地出让的,按该地块出让后镇财政可得净收益60%的额度奖励村(居)。其中30%用于该村(居)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资金实行专款专用,30%用于该村(居)公益事业建设。
三、鼓励建设高层商贸大楼
鼓励投资者建设高层商贸大楼,建设15层或45米以上高层并按时开竣工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奖励60元。最高以该出让地块镇财政可得净收益的20%为限,在项目竣工后,予以兑现。
四、倡导本镇企业“留根留基”发展
鼓励企业建设总部大楼,企业利用现有留白工业用地和通过内部挖潜盘整出土地建设高层总部大楼,地上建筑和附着物不作补偿,且当年实缴税费完成镇下达预期目标的,总部大楼用地按规定调整为商业办公用地,经公开出让后,按镇财政可得净收益60%的额度奖励企业。
同一项目涉及多条优惠政策的,按最优惠条款执行。项目业主需与镇政府签订项目开竣工合同,按规定缴足开竣工保证金。
本政策意见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