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家改革小城镇试点工作,加快“山水宜居新城”建设,促进杨汛桥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结合我镇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1、有序安排房地产经营性用地出让。根据市场需求,合理制订房地产发展规划,每年有计划出让房地产经营性用地,确保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
2、实行经营性出让地块奖励。出让地块是村(居)集体土地的,对该村(居)按该出让地块镇政府净收益的10%进行奖励;出让地块是企业工业出让用地的,对该企业按出让地块镇政府净收益的10%进行奖励;出让地块土地性质为村(居)集体土地,但现状为企业用地的,分别对涉及的企业、村(居)按出让地块镇政府净收益的5%进行奖励;镇、村、企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3、实行项目开竣工奖励。2009年1月1日后地块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出让合同约定开竣工的,待该地块竣工验收后,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30元奖励。
4、实行商品房适度回购。为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解决农村住房困难,经上级批准,对2009年1月1日以后出让的房地产经营性用地,在地块出让时,可设置商品房回购条款,回购比例及价格等内容在地块出让时明确。
5、实行人才购房补助。2009年1月1日起,在杨汛桥镇内新购买商品住房100平方米以上(不含二手房),且在2008年度杨汛桥镇纳税额前100位内企业工作二年以上的人才,均可享受购房补助政策,具体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技术职称补助3万元,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技术职称补助2万元,全日制本科学历或中级技术职称补助1万元。在杨汛桥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教师、医务工作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按上述标准给予相应补助。
6、实行子女就近入学。鼓励镇域外居民购置镇域内商品住房,凡购置杨汛桥镇域内商品住房并落户,其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可在杨汛桥镇内相关学校施教区范围内就近入学。
7、提供金融扶持。凡镇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在镇域内购置商品用房,绍兴县农村合作银行杨汛桥支行可按基准利率上浮10%提供50万元以内贷款。
8、加快城建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对镇域内主要道路改造,逐步破解镇与萧山之间交通瓶颈,加快镇域内水、气、排污管网建设,为房地产开发营造良好硬件环境。
9、加快污染企业关、转、停、搬、治。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积极创建生态示范区,对镇域内居民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污染企业采取关、转、停、搬、治的形式,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10、实行项目全程跟踪服务。对在镇域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实行全程跟踪服务,积极为项目开发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
11、本意见由杨汛桥镇招商服务办负责解释,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到2010年12月31日,如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违背,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