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招商选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真正把招商选资作为“一号工程”落实到实处,经镇党委研究,全年安排500万资金用于招商选资奖励工作,具体招商选资政策意见如下:
1、对新引进农业现代化项目,按注册资本额5%进行奖励(以10万为限)。
2、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对新引进设立采购中心、贸易公司,当年实缴税收5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补贴(以5万元为限);同时按其当年上缴税收的10%以内进行奖励。
3、鼓励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在杨汛桥注册设立分公司,当年有税收实绩的,按实际办公使用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补贴(以5万元为限),同时按其当年上缴税收的10%以内进行奖励。
4、推行企业主辅分离。对2009年1月1日起主辅分离后设立的三产企业,按县奖励部分全额返还给企业。
5、当年新引进落户国际、国内著名品牌(连锁店),且当年度有纳税实绩的,经营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并开业的,分别奖励人民币5万元、2万元;经营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1万元;引进家纺类的国际、国内著名品牌,且当年度有纳税实绩的,经营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并开业的,分别奖励人民币3万元、1万元;注册在杨汛桥且正常营业的零售、餐饮、文化、休闲娱乐等新增(不含业主变更)服务企业或纳税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在20万元以上,营业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补助3000元。
6、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销售价格新引进或新注册在杨汛桥的公司,该分支机构按当年上缴税的10%进行奖励。
7、对于新引进五星级酒店品牌,签约并开工建设奖励20万元,开业奖励30万元;鼓励现有酒店升级改造,对当年新评定为三星级酒店,一次性奖励20万元。
8、对杨汛桥镇域内新办中介服务业(包括法律咨询、会计审计、工程咨询、认证认可、创意设计、信用评估等)的企业或分支机构,且在镇内缴纳税收的,按实际使用面积给予60元每平方米补助(每年每家以2万元为限),其上缴税收第一年给予10%奖励(以10万元为限,第二年给予5%奖励(以5万元为限)。
9、扶持发展物流业,对新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第三方物流企业,年度营业额达到5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10、重视发展家政服务业,对新办家政服务公司,就业人员在20人以上,且年营业额在30万元以上,奖励5万元。
11、鼓励村(居)、企业开展招商选资,引进镇外企业到我镇落户,或在我镇实行总部核算;新落户企业当年实缴税收在100万元以上,对引进村(居)、企业或个人奖5万,实缴税收每增加100万元,奖5万。
12、提供招商信息且该项目成功落户我镇的,对信息提供人按该项目当年纳税额1%进行奖励。
13、对重大项目招商政策实行一事一议。
14、经编产业城招商政策根据杨镇府[2008]14号文件执行。
15、本政策意见由杨汛桥镇招商服务办负责解释,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奖。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