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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大学生村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全面提高,为华舍街道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现对大学生村官岗位责任制考核提出以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由德(思想品德)、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风)、绩(工作业绩)等组成。
二、考核对象:
全体大学生村官。
三、考核办法:
采用评议与所在村(居、社区)岗位责任制考核实绩挂钩。基本分为100分,具体考核细则附后。
1、基本工资:按市、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街道办事处每月发放。
2、奖励工资:奖励工资=考核分数×分值,考核分值年终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集体讨论确定。
四、其他规定:
1、违纪违法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发年终奖,直至全部取消。
2、个人先进事迹、先进经验被街道或上级部门总结、推广的加5—10分。
3、在村、居、社区为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的加5—10分。
五、考核工作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下,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考核数据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附件:2009年度大学生村官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
中共华舍街道工作委员会
华 舍 街 道 办 事 处
2009年4月14日
主题词:岗位责任制 大学生村官 2009年度 考核意见
主送:全体大学生村官
抄送:街道班子成员、机关各办(中心)、各村(居、社区)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共印8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