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环字[2009] 21号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40号提案的复函
王珂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逐步减少严重污染环境的印染企业”的第140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纺织印染行业是我县的支柱产业,但也是重污染和重能耗行业。近年来在县委、县府的重视下,通过各方面的努力,采取了切实有效的节能减排措施,印染行业的排污和能耗得到了一定的控制,现就采取的措施和拟采取的措施汇总如下。
一、结合柯桥城市建设,对城区19家污染企业进行了搬迁改造。县政府以绍县政发(2007)40号《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部分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列出了19家搬迁改造企业名单,其中涉及纺织印染15家,涉及每日污水排放量4万多吨。目前这19家企业已基本腾空或搬迁,15家印染企业已全部停止生产、停止供电。
二、在严格控制新批印染企业的基础上,对全县印染企业采取了节能减排措施,或技术改造,或中水回用,或提质进管。印染企业通过技术改造,淘汰落后机缸,引进高档染色设备,在提高染色质量的同时减少排污量。全县已引进高档气流缸100多台,每台气流缸的排水量相比J型缸可节约一倍以上,用汽量也大为减少,且产量大大增加。近年来在印染企业中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即把较淡的废水经适当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大大减少了废水排放量。到目前全县已有77家企业开展中水回用,日回用能力达到21.63万吨。另外,按达标进管和减排要求,对印染企业的纳管废水实行预处理后提质达标进管,现已有41家企业建成预处理设施,另有25家在建,此举降低了进管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也降低了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的压力。
三、推广节能措施,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措施。在以印染为主的重点用能用水、重点排污企业全面推行清洁生产措施,开展低效燃煤锅炉改造,积极推广余热余压利用、电机节能、绿色照明等十大节能措施,并从源头上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执行投资项目的能源评估和审查工作,在节能的同时也减少了排污,2008年全县工业企业燃煤SO2排放量比2007年下降了9.2%。
四、运用经济杠杆,抑制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升级。县发改局制订了产业导向目录,严格控制新污染项目,特别是纺织印染行业向纺织、服装延伸,近几年在这方面加大了力度。
现行的污水处理收费是根据省物价、财政、建设、环保等部门联合发文的相关收费标准执行的。2008年上半年县发改局会同市发改委对现有排污企业废水收集处理运行情况、运行成本进行了调研、监审和座谈,并已向省物价局上报了调整收费的请示。省物价局于2008年11月7日批复同意,自2008年12月1日起调整绍兴市、县污水处理收费标准:高污染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费由每立米2.20元上调为3.00元,并实行COD、PH、SS超标加收处理费的规定。后由于受金融危机影响,为缓解企业困难,保证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市、县政府决定暂缓执行此收费标准。在今年5月20日,绍兴市政府以(2009)41号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从2009年6月1日起实行污水处理按COD浓度收费政策,先按COD每超100mg/L收取0.2元/吨,一年后按规定的收费政策和标准执行。同时考虑到当前经济形势和大部分企业运行中的困难,提价时间再次延期至2010年元旦,基价0.8元/吨。
感谢你对我县环保工作的支持,恳切希望能继续得到你的关心和支持。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OO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 金彩珍 联系电话:84126290
主题词:委员 提案 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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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发改局、县经贸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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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校对:金彩珍 2009年5月27日印发 |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