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环字[2009] 17号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葛云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要求进一步加强小舜江水库水源保护的第179号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我县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小舜江水库作为市县近200万人民群众主要的饮用水水源,是一项长远的民心工程,水库水质的优劣将直接影响人民生活和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为保护水质各级政府十分重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做了大量工作。为筹措保护资金,市政府于2004年建立起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并在2006年又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使用补偿,加大水费计提份额,由原先供水量每吨0.015元提高到每吨0.03元,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库区镇开展水土保持、生活污染治理以及自然生态恢复等工作。我县有关部门及库区镇为改善小舜江水库水质,致力于从上游着手,大力开展生活污染治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积极组织开展生态建设。王坛镇、稽东镇、平水镇先后成功创建成为全国环境优美镇; 各镇按照“户集、村收、镇中转、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模式,均已建立起标准化的垃圾中转站,配备垃圾清运设施,稽东镇建立起垃圾焚烧场,实现了水库上游行政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全覆盖;积极组织开展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目前,王坛镇的坎上、银沙等十余个村已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稽东镇的裘村、下尉、金丰等村也已完成治理;深入开展“新时期治水工程”,积极组织实施山区小流域治理,改善小舜江上游溪流环境,完成了北溪5000米、南溪2300米以及王化溪400米等小流域综合治理;连续三年实施推广农田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有效减少了农业面源污染。
当然,由于小舜江上游居住着大量人口,大量的田地进行着农业生产活动,保护水质仍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与库区镇一道,切实落实各项政策,针对小舜江源头水环境保护和治理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环境监管。督促镇、村建立保洁队伍,健全保洁制度,明确清扫范围、清扫标准和清运要求,实现源头垃圾全履盖收集,无害化处理。同时指导库区镇村开展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规范组织运作,监督长效管理机制,确保上游水质不受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影响。二是发动库区镇村、学校开展各种生态示范创建,重视山区自然生态修复保护,整治农村生态环境,培养村民生活习惯,提高环保意识。三是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将库区镇村开展的环境保护项目列入到市专项资金补助范围,最大额度争取汤浦水库水源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县水电局在水土保持方面将进一步依照“新时期治水”工程要求,重点对水库上游实施山区山塘水库除险加固及小流域进行整治,着力开展溪流砌坎、清淤等工程,提高防洪能力,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四是实施库区人口的疏散搬迁工作。平水副城建管委管辖库区镇,这一体制的建立,加上副城建设的发展,为库区上游群众搬迁创造了条件。去年出台的《2008年绍兴县农村新社区建设政策实施意见》(县委办[2008]49号)文件中,在鼓励实施移民下山方面已作出明确,采用双层公寓式集中建设移民安置小区县移民户全部拆除旧房的,每户奖1万元用于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建设施,30户以上自然村整体移民的(拆除全部旧房),再奖励1万元。随着工作的深入,会有更多的群众会迁离库区或移居集镇,环境压力或得到缓解。
相信随着生态县建设的全面推进,以及对饮用水水源重要性的进一步认识,南部山区生态环境将随着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村民生态意识的提高,会有明显改善。作为县环保部门,我们将继续为保护好小舜江上游生态环境作出更大的努力。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环保工作的热切关怀和支持。
附件:《委员提案处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绍兴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联系人:潘军 联系电话:84126281)
主题词:委员 提案 会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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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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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校对:潘军 2009年6月15日印发 |
(共印2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