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为进一步加快杨汛桥特色产业园的招商引资、工程建设进度,经研究,对产业园开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1、设立项目招商奖:产业园三期开发招商对象以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用地少,亩均产出、税收高的非纺类工业项目为主,符合上述条件招商项目,实行投产第一个完整年度企业所缴税收5-10%返还;对引进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核心品牌投资项目及对经济转型发展有示范意义项目奖励实行一事一议。
2、设立参与开发奖:对产业园商贸用地,采取特殊扶持政策,商贸用地按规定公开出让后,土地净收益镇政府分成部分实行70%返还,其中完成基础并经验收后返还总金额50%,完成主体工程50%后返还20%,主体竣工后返还30%;对于外口公寓等产业园配套物业用房开发建设,涉及地块拆迁、征用、出让等费用由开发单位负责,土地净收益镇级分成部分全额返还。
3、设立项目建设进度奖:对已签约、已出让项目,开工日期、竣工日期限根据合同规定每提前一个月,对业主分别奖励3万元,依次类推;开工以打桩、出具开工报告、排定工程进度表为准,竣工投产以县综合复核验收合格为准(已开工项目不适用提前开工奖励);原相关协议有规定的按原协议执行。
4、实行税收贡献奖:产业园内同类投产企业(同类投产企业需6家以上),亩均税收超过产业园内平均亩均税收,且在同类投产企业列前两位的,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
5、上述奖励政策有效期定为两年,至2010年底结束,具体由杨汛桥特色产业园管委会负责解释。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杨汛桥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