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财政局关于推荐申报第二届绍兴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的函
各有关部门:
上一届专家3年聘用期已满,根据《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6]4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库建设工作。决定开展第二届专家推荐聘用工作,现就推荐申报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绩效评价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一)熟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项目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
(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相关行业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三)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关领域的执业资格;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五)符合财政绩效评价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推荐申报资料
凡符合条件的在岗人员,可通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等方式于2009年11月10日以前,向绍兴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科(1015室)报名,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绍兴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报名表(见附件)1份;
(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三)有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附复印件1份)
专家库实行双向选择,在报名截止日后,县财政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核,根据专家结构要求和资格条件择优录用,对录用人员纳入第二届绍兴县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专家库,颁发由浙江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家聘任书,并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得以聘用。第一届专家库人员也请重新推荐申报。
报名表请在绍兴财税网上下载(网址:www.sxxds.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