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绍兴县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中央、省、市、县“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意见、实施办法(方案),省治理办《关于开展“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的通知》和《绍兴市“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开展我县的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重点检查工作在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重点检查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二、检查方式
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4个治理“小金库”重点检查工作组,每组由4名成员组成(包括组长)。组长由纪委(监察局)、财政、审计三部门领导干部担任,检查人员由纪委(监察局)、财政和审计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重点检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对检查工作负责,按时完成重点检查任务。
三、检查对象
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的治理“小金库”工作实施办法(方案)关于重点检查对象范围和比例的要求,绍兴县确定16个部门单位为第一批重点查检对象。检查组组成及查检对象名单另行通知。
在完成第一批重点检查的同时,根据“小金库”举报线索、银行账户检查及其他情况,经县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另行确定其他检查部门和单位。
四、检查时间
从8月25日起到9月底结束。
五、检查内容
本次重点检查的内容是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重点检查内容。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6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此外,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经费来源核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行政事业单位使用假发票治理,以及清理向企业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等工作相结合。同时强调检查与调研相结合,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研究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
1、“小金库”资金来源
“小金库”资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的资金等。
2、“小金库”资金支出
“小金库”资金支出主要包括:弥补经费,购建资产支出,发放奖金、津补贴、福利等支出,接待宴请、公款旅游支出,礼品礼金支出,私分等。
3、“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状况
通过重点检查摸清截止检查时“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资产状况,具体包括:银行存款、现金、固定资产原值、股权和债权等。
4、使用假发票,以及向企业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
对被检查单位费用报销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是否存在使用假发票报账问题;是否存在向企业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问题。
5、自查自纠工作质量
重点检查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是否及时纠正到位。
六、步骤要求
1、制定重点检查方案(9月5日前)。确定检查对象,组成检查组,明确检查人员,制订工作方案,并提交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2、实施重点检查(至9月25日前)。检查组进驻被检查单位开展工作,要制订具体检查工作计划,确定检查重点,填写《“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及《“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补充表》,认真编制检查工作底稿。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依据真实充分。要注意工作方法,严守工作纪律,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作认真、仔细的分析、梳理及甄别,找准问题症结,涉及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县“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报告。要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凡涉及重点检查信息特别是举报内容和“小金库”案例都要作为保密信息处理。具体由各组长负责安排落实。
3、汇总讨论、整改总结(至9月底前)。现场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检查组要汇总、分析检查情况,整理出发现的问题。向县“小金库”治理领导小组进行情况汇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整改落实。《“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补充表》和重点检查情况总结报告及时报县治理办。县治理办及时汇总全县重点检查情况,9月底前向市治理办上报《“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和重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4、加强协调配合。检查组要严密组织,密切协调,落实责任,形成合力。要加强与被查单位的联系和沟通,掌握真实资料。各被检查单位要讲大局、讲政治,以积极的姿态,配合检查组的工作,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对抗检查、拒绝纠正等现象。
七、重点检查处理
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次“小金库”检查范围的违规问题,依法移送其他部门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1、《“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2、《“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补充表》
3、“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检查通知书(样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