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咨询、申报、论证、评审和专业指导,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绍县政发〔2009〕2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绍兴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及其下设机构成员名单如下:
一、专家委员会
主 任:沈祖卫
副主任:冯 健、季承人、丁东萍
委 员:王 雷、王云根、周燕儿、罗小令、汪灿根
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专家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雷兼任。
二、专家委员会分设三个专业组,成员名单如下:
1、表演艺术组
组长:罗小令
成员:胡兆海、倪齐全、袁晓虹、汤小东、章利萍、彭继成、
阮余庆
负责传统音乐、舞蹈、戏剧项目,曲艺类项目和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项目。
2、造型艺术组
组长:汪灿根
成员:叶瑞芳、梁志明、朱勇方、任在山、王国荣
负责传统美术、技艺类项目。
3、民俗文化组
组长:王云根
成员:谢嘉乐、杨乃浚、张观达、马元泉、马志友、沈莹
负责民间文学、传统医药和民俗类项目。
自发文之日起,绍兴县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专家委员会自行终止。
绍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