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相关经营单位: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加强节日市场安全监管工作,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市场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根据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总体安排,本局决定对全县范围内流通领域的食品、烟花爆竹进行一次商品质量专项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检对象
全县范围内经营食品、烟花爆竹批发、零售企业,市场,个体经营户。
二、受检品种
饮料、酒类、调味品、食用油等其他食品及烟花爆竹。
三、抽样方法
由工商局执法人员持本《通知》及抽样单到各相关企业、市场、个体经营户店面、仓库随机抽取。
四、结果处理
本次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将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告,发现质量问题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