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精神,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基层基础建设和平安柯桥创建,确保全县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零增长”;确保亿元国内生产总值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稳步下降;确保不突破市政府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
二、工作重点
(一)突出贯彻落实县委13号文件,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2010〕13号)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的一个重要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的一条主线,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委13号文件,开展好宣传学习,并结合实际,将《意见》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进一步细化、深化、具体化,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抓好事故防范工作。
1、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监管。今年要特别围绕“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第六届世界合唱比赛”安保工作,建立健全特殊时段和重要节日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早研究、早部署,及时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好重点时期的事故防范工作。
2、开展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与矿山、建设工程、机械制造和纺织印染等六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高落差路段、轻纺城市场、家庭作坊、居住出租房、“多合一”、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及区域性危化品、烟花爆竹重大隐患,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治理。
3、开展隐患排查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继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建立完善隐患治理数据库,抓好建档登记,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责任,一级一级实行挂牌督办。尤其是对市政府公布挂牌的2家工矿商贸企业隐患单位、6处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加强督办力度,确保在限期内完成整改。
4、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县政府相关职能部继续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全面整改与规范。重点是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情况、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作的隐患排查,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5、开展中国轻纺城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市场公司负责人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市场管理各种规章制度和疏散预案演练,重点对车辆无序拥堵、物品乱堆乱放、堵塞消防通道、占道经营、过道打码布和打卷、私用大功率电器现象进行整治。
(三)突出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行政问责制度。
1、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继续推进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做好辖区内企业的摸排和登记建档、分类管理工作,按照“巩固A类、提高B类、重点整治C类、压缩淘汰D类”的原则,引导企业落实责任,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建立“企业自查、乡镇(街道)普查、部门抽查、政府督查”的巡回检查制度,明确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的责任,落实企业自身监管责任。三是严格奖惩制度。完善企业安全生产公示制度,将发生死亡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进行曝光,建立与规范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真正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企业评优评先、项目审批、资金扶持进行直接挂钩。
2、严格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完善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力度。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为抓手,严格通报和考核奖惩制度,对事故多发地区和单位加大工作督导力度;对安全生产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行政问责,因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3、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县安委办要加强对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指导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促进安全发展。
(四)突出行政执法,继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加大执法力度。工矿商贸领域要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证或证照不全进行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行为,要以中小企业、高危行业企业、发生过事故和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严厉查处未经安全许可擅自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严肃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领域继续依法严厉打击无照营运、违法载客、超限等违法行为;消防部门要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居住出租房、“三合一”、“多合一”等违法行为;其他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坚持经常性监督检查,加强重点专项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
2、加大事故查处力度。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从严查处事故,严肃追究有关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置工作,严厉打击瞒报事故行为。
3、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并予以公开曝光,对查处属实的举报人员要给予奖励,切实调动全民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1、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府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活动的意见》要求,按照“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部门主抓”的创建思路和“点线联动、帮扶结合、标本兼治”的创建方法,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机械制造、印染、危险化学品、矿山等行业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制定奖励措施,积极鼓励高危行业开展安标创建活动。
2、健全基层安监机构力量。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省委88号文件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推行安全协管员制度,抓好基层安全机构和队伍建设。
3、完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服务等三大机制。一是通过认真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完善事前监管机制;通过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完善事中监管机制;通过严格事故调查处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完善事后监管机制。二是及时调整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单位,理顺监管范围,完善责任机制。三是通过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扩大宣传教育服务、提升应急救援服务等手段,完善安全生产服务机制。
(六)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素质
1、抓好群众性宣传活动。继续抓好以“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建设等活动为载体,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2、抓好各类教育培训活动。一是抓好三大类人员的培训。包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二是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完善厂级、车间、班组教育培训。三是抓好基层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根据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相应的安全生产培训。
3、抓好安全生产“五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好安全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五进活动,大力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是县政府根据上级精神部署的2010年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列入本年度县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根据全县深化“安全生产年”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分解落实任务,落实到基层、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到人、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各个环节。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安委办将组织相关部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督促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
(四)加强信息报送。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请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于季后10日内将每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展情况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安监局),并于12月1日前提交全年工作总结(联系电话和传真:84126102)
附件:
1、2010年度绍兴县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段)和安全隐患路段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表
2、2010年度绍兴县市级工矿商贸企业挂牌重大隐患单位名单
3、2010年度绍兴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计划表
二○一○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继续 开展 “安全生产年”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