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中心城建管办、平水副城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为继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有效保障我县经济的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中共绍兴县委绍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2010〕13号)精神,根据《绍兴市安委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绍市安委办〔2010〕13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深化我县2010年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对隐患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全面推进、严厉督查,一大批事故隐患得到整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仍有部分单位和企业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够重视、措施不够有力、治理不够彻底,生产安全事故时有发生。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出发,进一步加强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要求,进一步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监管实效,不断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
今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重点,全面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矿山、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机械制造、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着重抓好省、市级重点工程项目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出抓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事故多发路段、临水临崖高落差危险路段、“三合一”场所等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力抓好事故多发、易发和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1、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一是要按照行业标准,检查所有道路特别是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桥梁特别是农村道路桥梁有否与路面同步改造,桥梁的相关安全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路口、弯道、隧道等场所交通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检查存在严重道路隐患的道路是否设置防撞护栏、防撞墩、防撞墙等应急防护措施;检查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是否采用设置硬隔离设施的方式限制汽车通行或采取封闭措施,并设置明显、规范的禁令标志。二是重点检查客运车辆、单位接送车辆是否纳入重点人车户籍化管理系统,驾驶员以及行驶线路等情况是否符合要求;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进入上海的查验;检查农机安全隐患;检查各类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各类车辆驾驶人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及农用车、货三轮车、二轮摩托车违章载人、客货混装等行为。
2、消防。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设置和消防审批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管理制度、消防检查、器材设置、维护保养、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情况;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多合一”建筑、市场、高层建筑、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改,火电规范使用等情况。
3、渔业船舶。重点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安全培训教育落实情况;渔业船舶、船员持有效船舶证书、船员证书的情况;渔业船舶通信、救生、消防、信号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渔船超航区、超抗风等级航行作业和其他违规行为情况;高危作业渔船及老旧渔船的安全隐患治理情况。
4、建筑施工。重点检查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程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特别是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特别是涉及到脚手架、深基坑、高大模板、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制定、论证及执行情况;建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
5、危险化学品和矿山(尾矿库)。重点检查化工园区安全生产重点监控情况;化工装置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检维修、动火、登高等危险性作业的监护措施落实情况;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防爆设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露天矿山不按要求实施分台阶、分层开采的情况;露天矿山爆破作业涉及周边居民安全的情况;在用尾矿库和停用尾矿库的安全隐患治理和闭库工作情况。
6、机械、印染。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内部管理情况;检查生产厂区主要位置、重点部位及设备设施是否设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用电线路、用电设备、接线闸刀、漏电和触电保护装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安全规章使用和收存;焊接切割工业用气使用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外来包工队伍的监管情况。
7、重点工程建设。重点检查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情况、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工作的隐患检查,对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情况。
8、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工矿商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作业现场通风、照明、警戒、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应急措施是否落实,作业前是否已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机械设备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配足,是否落实专人监护等情况。
三、健全制度,夯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基础
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和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完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保障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整改难度大、危险性高、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不能完成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其停产整顿,甚至关闭。
四、创新举措,突出隐患排查治理实效
全县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不断增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效性,切实做到隐患排查治理“五结合”:
一是要与贯彻《浙江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委〔2009〕88号)文件精神相结合,着力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是要与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相结合,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目前,仍需全面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下四个工作。1、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2、企业职工安全意识淡薄。3、生产操作过程中“三违”现象突出。4、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的情况。
三是要与“环沪护城河”城防体系建设、落实上海世博会安保工作相结合,重点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交通、旅游等行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上海世博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是要与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相结合,对今年省、市、县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落实事故隐患治理资金和责任人,保质保量并按时完成整治计划。
五是要与全县重点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认真开展监督检查,解决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管理不严、监管不力、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等突出问题,确保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加强督查,推动隐患治理落到实处
各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按照省委88号文件和县委13号文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监管职责,细化责任分工,做到工作有部署、有督查,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与隐患排查工作相结合,督促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集中排查治理督查,定期分析通报,确保全县各乡镇(街道)、开发区、有关部门的督查面达到100%,有关单位对重点企业督查面达到90%。
六、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和全国第九个“安全生产月”这一平台,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充分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充分发挥业余专家组的作用,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各镇(街道)、开发区、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意见,指导企业继续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事故隐患数据库,按规定报告事故隐患相关信息,确保信息渠道畅通、信息反馈及时。要切实加强事故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闭环管理,认真分析近年来事故发生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推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二○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