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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建〔2010〕88号
绍兴县建设局关于建立三级以上
市政、园林企业资质审查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三级以上市政、园林企业资质审查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服务企业申报,经研究,特制定三级以上市政、园林企业资质审查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建立三级以上市政、园林企业资质审核专家库
邀请市建设局、市园管局、县建管局等部门专家建立10人专家库。每次评审会行政审批服务科根据实际情况组建3至5人专家组,并根据专家组审查意见实施行政许可审批。
二、明确时间要求
1、企业上报截止时间分别为
2、评审时间在每季度第
3、整改时间为12日至15日。
4、局网站公示时间为16日至20日。
5、上报市建设局时间22日左右。
三、其他工作要求:
1、原件核对工作要求:核对原件要求每家企业同一个人核对;代表工程采取网上核对;核对章盖在复印件右上角。
2、评审前须征求局城管科关于参评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诚信等相关情况的书面意见,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3、按要求做好公示工作。
二0一0年十
主题词:资质 审查 工作制度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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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建设局、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吴晓纪委书记、胡国炜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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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 11月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