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建〔2010〕87号
关于公布2010年度绍兴县市政工程安全
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通知
各市政、园林施工企业:
根据《绍兴县市政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各开发区及授权镇(街)安监部门和县安质监站初审、评委会评审,柯岩湖中路二期工程等两项工程被评为“2010年度绍兴县市政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以公布。
一、 柯岩湖中路二期工程
承建单位:浙江中安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樊关泉
建设单位:绍兴县柯岩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绍兴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陈 强
二、 柯南大道Ⅳ标工程
承建单位:浙江鼎元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 瑜
建设单位:绍兴县柯岩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浙江景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监:陈靓斌
希望各获奖单位再接再厉,再创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广大施工企业、建设和监理单位要切实抓好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树立样板,营造氛围,为全面提升我县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水平作出应有的贡献。
绍 兴 县 建 设 局
绍兴县市政公用行业协会
二○一○年十
主题词: 公布 安全文明 标化工地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