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建〔2010〕86号
绍兴县建设局关于核发
绍兴县柯桥煤气公司瓶装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
根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关于申报绍兴县瓶装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通知》(绍县建[2009] 8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绍兴县柯桥煤气公司的申报材料和生产现场进行了查验,经专家组评审和网上公示,该企业符合发证条件,同意核发瓶装液化气经营许可证(综合经营类)。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燃气 许可 通知
|
抄送:市建设局、县委办、县府办、县人大城建环保工委、县行政审批中心、县工商局、县安监局、县技监局、县消防大队、柯桥街道办事处,胡国炜副县长。 |
|
绍兴县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 11月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