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兰政字〔2010〕21号
兰亭镇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根据兰亭镇2010年安全生产工作思路,进一步明确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镇安全生产管理不出现漏管现象,坚决遏制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职责作进一步明确:
1、行政村:负责对辖区范围内规下企业、森林防火、道路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各村村委主任为村级安全管理责任人。
2、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镇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授权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监督、检查、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经发局(工业线):负责规上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危化品及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电梯、横车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4、经发局(农业线):负责农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森林防火、山塘水库的安全生产管理。
5、城建局: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房屋拆迁、公共设施安全维护管理;负责道路交通的安全生产管理。
6、社事办:负责文化、教育、卫生系统内的安全管理;负责商贸企业及食品药品的安全管理。
7、派出所: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文化娱乐场所、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8、党政办:负责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机关大院的安全管理,负责应急物资的准备和供应,负责救援人员的调度。
9、福全交警中队: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10、驻村指导中心:负责指导、监督各村的安全生产管理。
附件:1、兰亭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2、兰亭镇日常安全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3、兰亭镇日常安全监管员工作职责
4、兰亭镇安全生产办公室工作职责
5、兰亭镇村级安全生产管理员(村委主任)工作职责
6、兰亭镇日常安全监督责任分解表
兰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管理职责 通知
送:县安监局
━━━━━━━━━━━━━━━━━━━━━━━━━━━━━━
校对:徐永卫 共印:300份
- 上一篇:2010年兰亭镇安全生产工作思路及措施
- 下一篇:兰亭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