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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汛前防汛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行政村:
气候转暖,汛期即将来临,按照县防汛防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扎实做好2010年我镇的防汛防旱工作,切实保障全镇社会和谐稳定及各项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要求各村在汛期到来之际,迅速开展汛前防汛安全检查。现将开展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汛前各项准备工作情况。包括防汛组织、防汛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进展情况,抢险物资、抢险队伍、通信联络准备情况等方面。
2、各类防汛预案修编落实情况。包括村级防汛防台工作应急预案编制情况,在建水利工程度汛方案和病害水利工程的抢险预案落实情况等。
3、水利工程安全检查。检查各类水利工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在建工程质量、进度是否按要求实施。重点检查山塘水库大坝是否存在裂缝、滑坡、渗漏,溢洪道是否存在冲刷或设有阻水物体,输水涵洞(管)有否漏水,启闭机运行是否正常等隐患。
二、检查方法
根据水利工程分级管理责任制要求,由各村组织各工程管理员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镇组织抽查,迎接县防汛办复查。
三、检查时间
各村务必在3月5日前进行全面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镇水利站,县、镇将组织进行重点抽查。
四、几点要求
1、要切实按照“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汛工作方针,落实防汛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领导带头抓落实。
2、要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的防汛工作思想,对各类水利工程和非工程措施进行全面检查,特别对辖区内所有的水利工程要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可能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重点部位、重点内容更要查严、查细、查实,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落实措施,限期整改。
3、检查实行“谁负责、谁检查、谁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对因检查不到位、措施不落实而造成责任事故的,将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