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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全面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机制建设,进一步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深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服务管理,切实落实“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根据市、县的统一部署,决定在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0年1月1日至2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一次送政策、送知识活动。利用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较为频繁的时机,在车站、市场、企业、社区等场所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举办知识讲座,广泛宣传《中央决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等政策法规及避孕节育、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进一步营造声势,宣传政策,普及知识。
(二)组织一次送健康、送服务活动。开展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提高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水平。对流动育龄人员要落实一次避孕节育措施,并以“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免费服务券”等形式落实免费服务制度,对使用药具对象要免费发放避孕药具,进一步落实避孕药具“一卡通”服务。
(三)组织一次送亲情、送温暖活动。要通过“真情对话、亲情帮助”、“问贫送温暖”等活动,慰问流动人口困难家庭,了解流动人员困难和需求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与外来人员进一步建立起良好互动关系,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打好基础。
(四)开展一次联合稽查。各村(居)、企业、单位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一次流动育龄人员大清查,重点是对新流入育龄人员的婚育信息和生孕信息,做好基础数据的纠错工作,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开展一次外出返乡人员核查。组织对外出流动人口开展核查,做到与外出返乡人员见一次面,核(换)发一次《婚育证明》,发放一份宣传资料,检查一次孕环情,落实一次节育措施,签订一份管理合同,落实一次管理委托,核对一次联系方式,并针对外出人员的需求开展相关服务。
(六)开展一次全员流动人口信息清查。由于今年开始信息统计对象涉及到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统计量比以往明显增多,因此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的核实与清理。对新流入人员,要做好登记、验证工作;对返乡后不再流入人员,要及时清理相关信息,并更新有关数据,进一步提高信息数据的入库率及信息准确率。
三、活动要求
1、抓住时机,精心组织。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抓住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频繁及返乡人员较多的时机,因地制宜,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层层落实,确保活动的内容得以全面开展。
2、丰富形式,选好载体。要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窗、标语等宣传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关注民生,注重实效。要为流动人员提供适宜的生殖健康服务,并通过多种方式为流动人口落实国家规定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费用,尽力帮助他们解决生育、生产、生活等困难,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措施,切实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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