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杨镇委[2010]28号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宣传报道工作的意见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办(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发挥舆论导向作用,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同时,为健全激励考核机制,调动全镇机关干部和通讯员参与信息报道工作的积极性,经镇党委研究,对2010年度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着眼于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振奋人心、凝聚力量,全面、准确、深入地宣传报道我镇在“提升工业化,建设小城市”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新经验,正确引导舆论,进一步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不断提高宣传报道质量,增强宣传效果。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镇党委宣传报道组。
组 长:朱国庆
副组长:陈文娟
成 员:娄金土、王潮芬、王利芳、蒋利强、任晓玲、陈文龙
陈 锋、陈建刚、董乐赢、金海军、陈 诚、孙 莹
倪国俊、高国民
三、宣传报道的要求和任务
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的宣传方针,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力求做到“快、新、实”,即宣传报道速度要快捷,题材要新颖,内容要真实。及时准确地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高的稿件,更好地宣传和推介杨汛桥。
宣传报道工作的具体任务是:
1、全年在上级党报党刊上发表新闻稿件不少于30篇,由陈文娟同志牵头。具体任务为:党政办8篇,由任晓玲同志负责落实;经发局4篇,由陈锋同志负责落实;社事办4篇,由陈文龙同志负责落实;城建局4篇,由董乐赢同志负责落实;招商办4篇,由金海军同志负责落实;综治中心3篇,由陈建刚同志负责落实;驻村指导中心3篇,由王利芳同志负责落实。
2、在县委、县府办信息简报上发表信息不少于30篇,由党政办任晓玲、陈诚同志负责落实。
3、镇机关各办(局、中心)全年在《杨汛桥简报》中提供信息不少于24篇,在《杨汛桥报》发表信息不少于12篇。
四、信息报送的重点与途径
(一)信息报送的重点
1、全镇在推进新型城镇建设,特别是在发展经济、招商引资、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社会事业管理、社会稳定、精神文明建设、村(居)民自治、民主管理等方面有特色的新经验、新成绩、新问题。
2、县委、县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县领导关注的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3、上级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要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在贯彻执行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镇机关重要工作部署及完成情况。
5、重大的社会新闻、社会动态、重要的社情民意和紧急突发性事件。
(二)信息报送的途径
第一类:县级及以上新闻单位,包括报社、广播、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
第二类:县委办《每日交流》、《绍兴县通讯》;县府办《今日政务》、《参阅件》、《政务信息》等;以及由县委办、县府办转报上级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刊物。
第三类:《杨汛桥报》、《杨汛桥简报》和县、市级部门以上的线上工作简报(刊物)。
五、奖励办法
1、被《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解放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等国家级党报党刊录用的正面信息、文字稿和摄影图像稿,每篇奖励2000元。
2、被部级报刊录用的稿件,视内容和篇幅,每篇奖励500元。
3、被省、市、县三级党报(日报)录用的正面信息、文字稿和摄影图片稿,任务数内的,头版每篇分别奖励500元、300元、200元;其他版面分别奖励200元、100元、50元。
4、县委办、县府办信息刊物,每篇奖励100元,经县委办、县府办转报上级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加倍奖励。
5、在省、市、县机关部门内部刊物、线上工作简报(刊物)、信息、简报、网站等发表的稿件每篇分别奖励100元、50元、30元。
6、被《杨汛桥报》录用的稿件,每篇视内容和篇幅,分别奖励80元、50元、30元。
7、获得奖励或各类调研文章编入有关文集的稿件每篇奖励300元。
8、凡被评为信息报道先进个人的,市级奖800元,县级奖500元(凭文件或荣誉证书结算兑现),不累计。
9、凡合作稿件,计奖办法同上,资金由合作者自作分配。
10、同一稿件,被各级采用,只取最高一级奖励,不重复计奖。
六、考核办法
1、考核时间:2010年1月1日—2010年12月31日。
2、对办(局、中心)考核:各办(局、中心)能按规定完成任务数的,办(局、中心)成员每人加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分2分,负责人加3分;如完不成任务数的,则办(局、中心)成员每人扣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分2分,负责人扣3分。
3、对报道员考核:稿件先由报道员自行统计,凭有关录用证明材料,报镇党委宣传报道组审核,一季度结算一次,予以兑现。
4、年底评选优秀通讯员若干名,给予奖励。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加强 报道工作 意见
中共杨汛桥镇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