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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人民政府
关于2010年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 见
各办(中心):
为深化完善机关运行机制,切实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确保镇党委、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现对2010年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镇机关全体行政、事业干部。分党政办、经发办(工业)、经发办(农业)、社事办、村镇建设办、新农村建设办、综治中心、驻村指导中心八条线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本职工作、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和民主评议三个部分,设总分100分。其中本职工作各办(线)统一考核,中心工作和民主评议考核至干部个体,具体考核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本职工作(基本分75分)
1、基本分75分,涉及附加升分与扣分的各以10分为限,即本职工作下限分为65分,上限分85分。
2、党政办、经发办(工业)、经发办(农业)、社事办、村镇建设办、新农村建设办、综治中心七条线,考核内容与“县委、县政府《关于2010年镇(街道)和五大平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考核挂钩,分管内容涉及升分与扣分的,按1:2的比例计算升分与扣分。无升分内容的线,如对镇考核不扣分,则本职工作按其余线的平均得分计算。分管内容详见2010年县对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细则分解一览表(另行制订)。
3、驻村指导中心人员本职工作与村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捆绑考核,得分为所驻村的村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得分×60%,兼职驻村指导员按所在线与所驻村各半考核再上浮5%计算得分。
(二)中心工作(作风建设)(基本分15分)
中心工作升分限升10分,扣分直至基本分扣完。
1、在2010年度,工作业绩突出、成效显著,受县委、县府表彰或经验受县级领导批字得到推广的,相关人员每人每起升1分;受县级以上表彰或经验受县级以上领导批字推广的,每人每起加2分。(由党政办提供)
2、按时保质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阶段性、突击性、局部性重点工作,且工作富有创造性,每次升1-3分,完不成每次扣1-3分。(由党政办提供)
3、全力营造招商引资氛围,在招商工作中成绩显著,根据贡献大小酌情升1-3分。(由经发办提供)
4、自觉遵守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准时参加各种会议、学习、活动,按要求值班、加班。违反镇规章制度的每人每次扣1分。(由党政办提供)
5、机关效能建设。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勤于为民办事。机关效能建设被镇查处的,或因工作不力、服务态度不好遭群众举报、投诉的,每人每起扣1分;机关效能建设和工作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或被县级新闻媒体曝光的,每人每起扣2分。(由纪委、党政办提供)
6、党风廉政建设。勤政廉政,务实高效,无违法乱纪事件发生。因党风廉政上出现问题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扣5分。(由纪委提供)
7、社会稳定工作。积极配合做好全镇社会稳定工作,工作因调处不力、处置不当引发信访的每次扣1分。由于工作方法不当造成赴京、省、市、县上访的,每起分别扣5、3、2、1分,越级、集体上访加倍扣分。(由综治中心提供)
8、计划生育工作。凡2010年新出现的无计划生育,每一例扣所在村驻村指导员和镇计生专干各5分。(由社事办提供)
(三)民主评议(基本分10分)
年终开展机关干部民主评议,基本分10分,按评议分计算得分。
三、考核办法
1、在县对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总额中切出一定比例的奖金,作为本责任制考核奖金总额,奖金总额年终由党委确定。
2、本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得分,作为机关干部计算奖金的依据。
3、计奖办法(包括奖金上浮系数)按县委、县政府《关于2010年镇(街道)和五大平台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意见》执行。
4、党政班子成员按所分管线、社区(片)人员的平均得分计算;书记、镇长按党政班子成员的平均分计算。
四、组织领导
本考核意见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镇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镇党群书记为考核组组长。考核结算的结果,经考核领导小组考核,报镇党委审定。
附:稽东镇2010年度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考核各办(中心)人员名单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