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稽东镇201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各村、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
二、考核内容
内容包括廉洁自律、案件查处、治本纠风、教育管理等方面,设基本分为100分,具体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由镇纪委、组织办牵头负责实施。
2、考核采取自我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各单位年终根据本考核办法先进行自我考核,自评情况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总结材料于十二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告镇纪委。在此基础上,由镇纪委、组织办牵头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四、结果运用
各村、企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向被考核的村、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反馈。同时将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年终岗位责任制挂钩。考核分在95分及以上的,得村干部岗位分5分;95分以下每下降1分扣村干部岗位分1分,扣完为止。
五、责任追究
对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将视情节实施责任追究。追究方式:
1、批评教育: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作出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领导班子及干部个人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纠正解决,并上报处理结果。
2、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在90分及以下的村,或组织内有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当年不得被评为综合类先进。村、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现问题被查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3、组织处理:对需要作出组织处理的,由镇组织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责令领导班子成员辞职、免职等。
4、党纪处分:对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由镇纪委调查处理。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附:稽东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中共稽东镇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
稽东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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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
责任内容 |
考核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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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
自律 |
1、认真落实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
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被县及以上媒体曝光或上级纪委通报(批评)的,每起扣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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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认真做好礼金、礼券、礼卡的登记和上交工作。 |
未及时上交“三礼”的每项每次扣2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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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认真开好本级支部民主生活会,全年不少于一次。 |
未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每次扣2分;民主生活会情况书面材料不上报的扣1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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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
查处 |
4、认真处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件。 |
发生纪检信访并查实的每件次扣2分;对信访举报处理不力,导致“三访”增多,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并造成后果的,每起扣6-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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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积极协助配合上级纪委查处违纪案件。 |
发生违法违纪案件被查处,及时结案的,每起扣6分,不协助上级纪委查处案件,使案件不能及时结案的,每起扣8-1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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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本
纠风
治本
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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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认真落实“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转变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自觉廉洁从政。 |
未开展“双述双评双公开”活动的每项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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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做到程序到位,操作规范。 |
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的,每起扣3分,造成不良影响的,加倍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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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认真开展行风效能建设,严格执行效能建设有关规定。 |
违反效能建设规定,被镇纪委明查暗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3分,被上级有关部门明查暗访通报批评的,每次扣6分,效能投诉件被查属实每只扣3分,整改不力的,加倍扣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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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三资”管理,认真开展“评星晋级”活动; |
未按要求开展“三资”管理工作的视情况扣3-6分;未按要求开展“评星晋级”活动的视情况扣2-5分,二星级以下的村扣3分,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扣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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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严格财经制度,加强村级招待费管理。 |
未按要求规范村级招待费管理使用的视情况扣3-6分;违反其他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的视情况扣1-6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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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管理 |
11、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作风建设”和“两个更加”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营造思廉、崇廉良好氛围。 |
对廉政文化建设不重视,措施不力的扣2分。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和“两个更加”活动无具体教育内容,未完成规定动作的扣1-3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