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工委[2010]40号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关于2010年经济激励政策的若干意见
各企业、社区(居):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力推进街道经济转型升级,促进街道经济持续平稳较快发展,特制定以下经济发展政策意见:
一、奖励类别
(一)大力推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
1、鼓励企业做强主业。对当年工业企业销售收入超过1亿元、3亿元、5亿元且增幅分别达到20%、15%、10%以上的,分别奖励1万元、2万元、3万元。
2、鼓励企业节能降耗。当年被评为县节能降耗型、综合利用型、清洁生产型示范企业、绿色企业、环境友好型企业的,每家奖励1万元。
3、鼓励企业创新技改。当年工业创新技改实际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2‰进行贴息(单只项目最高贴息不超过10万元)。
4、鼓励标准厂房招商引资。当年在东华、大溇、双梅三个标准厂房内新增销售超1000万元的(以进入统计局名录库为准)工业企业,企业和标准厂房业主各奖2万元。
5、鼓励企业上市。对当年直接上市的企业奖励20万元。
6、鼓励人才引进。当年引进人才入选省“千人计划”或市“330”海外英才计划的,每人次分别奖励1万、5000元。
(二)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1、鼓励服务业投入。县外资金投资商贸流通及服务业项目且当年实际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额的1.5‰进行贴息(单只项目最高不超过10万元,房地产建设项目除外)。
2、鼓励招商引资。对当年县外投资商新落户街道的商贸三产项目(贸易公司、房地产企业除外),注册资本在200万、500万以上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当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并开工建设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3、鼓励三产服务业发展。当年新设立餐饮、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企业(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及老店新开),经营面积在500平米、1000平米以上且当年有经营业绩的,每家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新设立银行、保险、证券、期货营业部、创投公司(基金),且纳税在柯桥街道的,每家奖励20万元。(鼓励招商引资和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二项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
4、鼓励新兴产业培育。对入驻街道数字产业孵化园区且当年服务性收入纳税销售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每家奖励2万元。
(三)全力推动创新创牌
1、对当年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专利示范企业、软件企业、创新型企业)或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的,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1万元。(当年同时创建的按高靠奖励)
2、当年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获国家版权(著作权)登记或省软件产品的,每只奖励1万元。当年新获国家级、省级科技项目(国家火炬计划、技术创新项目、信息化项目),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
3、当年被新认定为国家级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每只(件)分别奖励5万元、2万元(司法认定不予奖励)。对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订且当年发布实施的,第一起草单位(个人)每只奖励3万元、1万元,其余参加单位每只奖励1万元、0.5万元。
4、鼓励企业开发专利技术。当年申报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每只分别奖励200元、500元、2000元。当年授权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每只分别奖励300元、800元、10000元。
(四)积极鼓励发展开放型经济
1、鼓励外贸企业做大做强。当年单体自营出口实绩同比增长且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以上、2000万美元以上、3000万美元以上的,分别奖励3万元、6万元、8万元。
2、鼓励企业引进外资。当年引进实到外资每100万美元奖励10万元。
3、鼓励拓展境外合作。当年赴境外创办贸易性公司(窗口)或生产型企业,且投资在20万美元及以上的,每家奖励2万元。
(五)、设立突出贡献奖
对当年被评为街道实缴税收十强、自营出口十强、工业综合实力五强、现代服务业发展五强的企业经营者,授予金奖和“经济建设功臣”称号。(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
二、奖励原则
凡享受上述政策的企业,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县岗位责任制统计口径归口于街道。
2、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下达的2010年主要经济指标及其他任务。
3、履行街道办事处与企业签订的有关合同协议。
4、企业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在节能降耗、环保、纳税及劳动保障等方面被县级及以上通报或处罚。
三、考核结算
1、各类考核数据以县对街道考核结算数据为准;
2、对街道经济发展有特别重大贡献的事项,由街道党工委集体研究,一事一议。
3、本政策意见由街道经济发展(招商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和考核。考核结果年终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
中共柯桥街道工作委员会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八月五日
抄送:经济 政策 意见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韩竹刚 2010年8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