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柯桥街办[2010]58号
关于参加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班的
通 知
各社区(居):
为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根据《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县(市)工作标准》关于“社区康复协调员上岗前应接受不少于30学时的集中培训,考核后方能持证上岗”的要求和《绍兴县残疾人康复工作者培训规划(2009—2015年),对各社区(居)未领证的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进行上岗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
二、培训时间:7月5-6日,时间二天,5日下午1时前报到,报到地点在绍兴县职教中心报告厅。
三、培训地点:绍兴县职教中心报告厅(柯桥柯华路958号)。
四、有关要求
1、参加培训的人员于7月5日下午1时前到县职教中心报到,由街道理事长负责本街道参加培训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
2、参加培训人员填写并在报到时上交《社区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申请表》(一式二份),本人一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
3、请参加培训人员安排好工作, 准时参加培训,培训期间参加人员应遵守培训纪律,按时参加培训,不得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
希各社区(居)主要领导认真落实,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准备好相关材料准时报到。
附:1、社区(居)、康复协调员资格证书申请表
2、2010年绍兴县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培训名单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残疾人 协调员 培训 通知
抄送:县残联、中心城建管办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平传香 2010年7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