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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柯桥街道中梅、红丰、大溇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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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桥街办[2010]57号

 

 

关于柯桥街道中梅、红丰、大溇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柯桥新县城开发建设步伐,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进一步提升柯桥城市形象、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推进新县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中梅、红丰、大溇区块已被列入今年的城中村改造拆迁项目。为确保该区块拆迁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和有关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拆迁范围:

中梅、红丰、大溇项目房屋拆迁四至范围:东至镜水路,南至云集路,西至湖东路,北至绿洲路(具体以拆迁红线为准),建筑面积约23.4万平方米。其中涉及住宅1038户,约19.7万平方米;企业11家,约3.7万平方米。

二、拆迁时间:

拆迁时间自2010年6月15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历时约6个月。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制订政策,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6月15日-2010年7月12日)

主要任务:

1、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拆迁工作实施意见。

2、组建工作班子。建立班子领导联系制度,加强对拆迁工作的领导;抽调街道机关干部和居委会干部组建中梅、红丰、大溇拆迁工作组。

3、开展调查摸底,组织人员对该项目区块拆迁情况进行调查摸底。

4、制订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根据县有关拆迁政策,结合调查摸底情况,初步确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5、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居委会、拆迁户代表会议,听取相关意见和建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讲清拆迁政策和拆迁的目的意义,层层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同时,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加强对拆迁工作的宣传,争取广大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

(二)拆迁丈量评估阶段。(2010年7月13日-2010年7月25日)

主要任务:

1、明确参加评估单位进场评估要求(统一口径、统一政策、统一要求),落实相关任务、职责。

2、会同丈量评估单位,分四个工作小组,进场开展实地丈量、评估工作。

3、进一步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丈量评估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资料收集,权属确定阶段。(2010年7月26日-2010年10月10日)

主要任务:

1、向拆迁户和国土、建设、房管等部门查找、收集相关资料。

2、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核准、整理和归档,并进行初步的产权确认。

3、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确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四)拆迁动员、权属咨询、腾空验收、择房签约阶段。(2010年10月11日-2010年11月30日)

主要任务:

1、拆迁动员。召开拆迁工作动员大会,公布拆迁安置补偿方案,腾空验收方案及抽签择房须知。

2、公示资料。对被拆迁户评估、丈量及权属确认结果等情况按规定进行公示并接受咨询。

3、腾空验收。进行拆迁房屋腾空验收,填写好腾空验收单,发放好腾空验收号。

4、择房签约。召开择房顺序号抽签大会,并按择房顺序号抽签结果择取相关安置房,并签订协议。

5、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前提下,由县招投标中心进行拆房招投标,确定房屋拆迁单位。

(五)、房屋拆除阶段。(2010年12月1日-2009年12月25日)

主要任务:

1、拆迁中标单位实施房屋拆除,及时做好场地平整。

2、对阻碍房屋拆迁的钉子户实施司法、行政强制措施。

(六)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12月26日-2010年12月31日)

主要任务:

1、做好拆迁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并及时归档。

2、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3、督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安置房的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中梅、红丰、大溇拆迁项目是柯桥新县城开发建设的需要,是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城乡各项事业统筹发展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共建和谐、稳定社会的需要。因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凝聚合力、加强领导,以高度的责任感切实抓好这项工作。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中梅、红丰、大溇拆迁项目情况复杂、政策性强,因此在工作中要利用好各种宣传工具和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拆迁改造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大力宣传通过拆迁改造带给广大拆迁户的各种受益之处及所得利益,大力宣传拆迁改造工作的法律依据和相关政策。在具体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要立足于通过细致入微的思想工作,争取广大拆迁户的理解和支持,全力推动拆迁改造的进程。

3、整合资源,确保稳定。

要集中精力,统筹计划,整合资源,善借“外力”,力求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协作,积极配合,顺利有序地完成任务。同时要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努力做好疏导工作。对拆迁中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要积极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认真排查,及时化解,确保拆迁工作稳定有序推进。

4、依法办事,有情操作。

严格执行拆迁政策,规范操作。积极倡导阳光拆迁,工作中要坚持做到“六公开”,即办事程序公开,拆迁政策公开,调查结果公开,安置房源公开,安置结果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到依法拆迁、有情操作,不仅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而且对待广大群众提出的各类疑问要认真答复,解疑释惑,积极消除拆迁户的各种疑惑和顾虑,促进拆迁工作顺利有效的开展。

  

 

 

 

                            柯桥街道办事处

二O一O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拆迁工作  实施意见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中心城建管办

柯桥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平卓越      2010年7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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