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近期,我县连续发生多起影响较大的火灾,造成较大的财产损失,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生产生活。5月份,全县民房发生火灾4起,烧损、烧毁建筑800平方米,受灾9户;工商业发生火灾2起,过火面积1500平方米,受灾6个单位,财产损失严重。为有效防范火灾,确保消防安全,根据绍县防〔2010〕7号通知精神,镇政府决定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0年6月22日至2010年6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⒈火源检查。把加强电气、明火、机械摩擦、自热、静电、雷电、化学反应热等火(热)源管理作为火灾预防的重中之重。
一是消除电气故障。各单位要自行进行一次电气线路的检查,特别是各行政村要组织有资格的电工开展对农户家庭电气线路的检修服务,切实消除接触不良、过负荷、漏电、绝缘老化等故障,减少电气故障引发的火灾事故。
二是规范明火管理。各单位要加强对生产、生活、办公区内生产生活用火的管理,特别是易燃易爆化工生产企业、古建筑等用火须经相应审批,清理好作业现场可燃物、落实好监护措施,在确保没有火灾危险的情况下才能动、用火。各单位要加强对生产区、仓储区、生活区的流动明火管理,严禁乱扔乱丢烟头及其他违规使用明火。
三是做好防静电、雷击工作。夏天,雷电天气较多,各单位要特别注意防静电工作,应切实制订安全操作规程,落实防静电、雷击的各项技术措施,必要时应请气象部门检测,确保职工衣着、操作符合防静电要求,确保雷电接地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⒉可燃物检查。消除配电盘、箱、闸刀及明火等火源附近的可燃物,保证有二米以上的安全距离,特别是要加强村中老旧建筑通道附件柴草的清理,防止各种不经意遗留火种引发火灾。
⒊疏散及通道检查。各单位要消除疏散通道和消防通道上的杂物、障碍物,确保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畅通。生产经营期间不得锁闭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的门窗上安装铁栅栏等,同时要保持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完好有效。
⒋消防设施、器材检查。各单位应每月对本单位、本村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以及时发现和消除消防设施、器材故障,确保完好有效。
三、检查要求
⒈要高度重视,切实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管理。
⒉要认真自查,及时消除隐患。各单位要建立常态消防安全检查与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切实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⒊要加强值班,做好灭火准备。各单位要从保民生的高度出发,落实资金保障,配备基本的消防装备和灭火器材,各行政村要按照消防安全示范村、达标村的要求建立健全志愿消防队。
本次大检查以自查与督查相结合,自查工作由相关线、片按消防安全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镇政府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对有关单位进行督查。希各单位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检查表于7月2日前报镇综治中心。
附:福全镇消防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消防安全 第二季度 检查 通知
抄送: 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印发
校对:任顺平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