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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浙安委〔2009〕12号),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县委〔2010〕13号)和县安委会《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绍县安〔2010〕5号)文件精神,镇政府制定了《福全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01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企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主体责任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安监局,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6月23日印发
校对:朱惠刚 共印12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