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
11月份以来,全国部分地区接连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11月5日上海市一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58人死亡,56人失踪。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县政府办公室相继迅速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35号、省政办发明电[2010]278号、绍县政办发明电[2010]102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深刻吸取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现将绍县政办发明电[2010]10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希你们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
一、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从讲政治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增强做好消防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在行动上要抓紧抓实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认真分析本单位、本区域当前消防工作的实际情况,有目的、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村(居)、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全程参与,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期限、责任到人。
三、在防范上要注重夯实基础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相关消防装备,组建志愿消防队伍,建立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积极开展以“三提示”(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提示如何逃生自救、提示消防器材放置部位和使用方法)为重点内容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明确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火灾防范的长效机制。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镇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相关工作。要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冬季防火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消防安全。同时镇政府将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分组检查。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转发 防范 重特大火灾 通知
抄送:镇全体班子成员
福全镇党委政府办公室 2010年11月23印发
校对:任顺平 共印10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