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交〔2011〕77号
直属各有关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各级行政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自2008年起,每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纳入我局的重要议事日程并认真组织开展,为进一步规范和深化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做好各自职能工作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为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效率、提升交通形象的重要举措。
现就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1、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县政府就信息公开设有专门的网站,网址为http://xxgk.shaoxing.gov.cn/,绍兴县交通运输局作为信息公开主体之一,在网站中设有专门的公开网页。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包括机构概况(下分为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工作规则等)、政策文件、规划计划、行政执法、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动态、政务活动、重要事项、重大项目、招标投标、应急管理、人事信息、财政财务、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等。局本级以及下属各事业单位产生的信息,一般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分工:按信息分类要求,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内容和范围可参见附表一;直属各事业单位目前上报的信息内容应以公共服务、工作信息、行政执法等为主,今后将根据实际再做进一步调整;公交窗口服务单位的相关内容由县运输管理所整合后再上报县局。各有关单位和科室应落实专人(即信息公开联络员)负责做好本单位和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将联络员名单上报县局法制科310室。
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内部审查和报送途径: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涉及到信息形成、信息编制、内部审查和上网发布等环节。各科室报送的信息公开内容需经分管领导审查;各单位报送的信息公开内容需经本单位领导审查。凡报送至县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专用邮箱的信息,一般情况即上网公开,特殊情况经信息工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查后公开。各单位和科室应将经领导审查后的相关公开信息于每月28日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县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邮箱:sxxjtjzfxxgk@163.com,联系电话:84123732。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进行上网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受理答复和投诉举报处理: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受理、办理和答复,相关单位和科室要积极做好配合、协助工作。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举报,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应当予以登记并及时调查核实处理,对署名的投诉、举报应予以反馈。对确属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应认真予以纠正,对改进工作的建议应积极采纳。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 公开 通知
抄送: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孟柏干副县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