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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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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财政局 |
绍县交〔2011〕43号
关于对2010年度农村公路
养护与管理先进集体进行奖励的通知
漓渚、孙端镇人民政府:
根据2010年度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考核结果,你镇被评为2010年度全县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激发各镇(街道)对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对你镇各奖励人民币壹万元,专项用于农村公路路面修补、安全设施维修、绿化行道树刷白等支出。
请你镇收到此款后作“补助收入”入帐,并相应列报“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科目。
特此通知。
绍兴县交通运输局 绍兴县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公路 养护 奖励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