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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县人社函〔2011〕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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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拨2011年4-6月份农村老退伍军人
养老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柯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落实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政策,及时足额发放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资金,现将2011年4-6月份所需养老补贴资金预拨给各镇(街道)、柯开委,总金额为760100元。请各镇(街道)及时于4月中旬发放给每位对象,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发放办法参照农村老年居民生活补助的发放形式。
各镇(街道)、柯开委财政收到此款后在“暂存款”科目中核算。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是县委、县政府对全县农村老退伍军人的专项补贴,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克扣、挪用。
附件:2011年4-6月份绍兴县农村老退伍军人养老补贴拨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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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县民政局
绍兴县财政局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预拨补贴 资金 通知
抄报:县委办、县府办,马芳妹副县长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冯磊 2011年3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