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19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
王烈铨等4位同志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建筑业管理局):
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市人社职〔2011〕8号文件通知,经2010年度浙江省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王烈铨等4位同志具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现予公布。
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烈铨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钱卫军
浙江勤业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邵东升
中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杨学夫
以上同志获得资格时间从二○一○年十二月算起。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职称 资格公布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韩彧 2011年3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