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23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于伟萍
等7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教育体育局:
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绍市文职〔2011〕3号文件通知,经浙江省艺术专业人员高级(艺术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浙江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浙江省艺术专业人员高级(艺术二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和浙江省图书资料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下列7位同志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下列3位同志具有一级演员专业技术资格。
绍兴县小百花艺术中心:于伟萍、杨丽芳、张 琳
二、下列2位同志具有群众文化专业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
绍兴县文化发展中心:罗小令、汪灿根
三、下列1位同志具有二级演员专业技术资格。
绍兴县小百花艺术中心:何 瑾
四、下列1位同志具有图书资料专业副研究馆员专业技术资格。
绍兴县鲁迅中学:章晴霞
上述同志获得资格时间从二○一○年十二月算起。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职称 资格公布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韩彧 2011年3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