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科室、监察大队、宣教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县委办〔2011〕57号)和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我局党务公开工作,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安监工作实际,现制定我局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积极探索党务公开的有效途径,保障党员权利,增强党的工作和党内事务的开放度和透明度,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党的建设总体部署开展党务公开,努力营造推动科学发展的良好氛围,确保党务公开服务于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2、发扬民主、广泛参与。以最大限度地扩大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拓宽党员意见表达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积极稳妥、注重实效。坚持自上而下的指导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坚持先党内后党外,规范实施、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党内事务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等依照规定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外,都向党员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多样、便捷,提高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党务公开的时效性和经常性。
4、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协调指导力度,以党务公开带动和促进政务公开,形成各类公开有机结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积极适应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新要求,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培育工作标杆,努力探索党员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四、主要内容
1、党组织履行职责情况。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执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重要工作和活动安排部署及完成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和流动党员管理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等情况。
5、干部选拔和管理情况。干部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轮岗交流、竞争性选拔、考核和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落实结对帮扶制度,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党内监督制度、述职述廉以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报告有关事项、诫勉谈话等情况,违纪党员处理和党员申诉复核情况。
8、其他有关情况。根据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
五、程序、形式和时限
(一)公开的程序
1、制定目录。根据县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的通知》(绍县党公办〔2011〕2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见附件)。
2、实施公开。党务公开依照目录进行。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先制定工作方案,再报局党组审核同意后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3、收集意见及反馈。通过设立意见箱、开通热线电话、民主恳谈、民主听证、民情沟通等形式,收集党员群众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反馈。必要时可将调查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再次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4、立卷归档。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党务公开的有关资料进行立卷归档,并妥善保存。
(二)公开的形式
根据党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按照“规范、实用、简明、灵活”的要求,利用各种载体,采取多种方式,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效果。适宜党内公开的,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和党组织活动等形式进行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事务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适宜向全社会公开的,采取党务公开栏、政务信息网等形式公开。
(三)公开的时限
党务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分为以下四种: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党组织的机构设置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在工作结束时进行总结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发展党员公示等内容,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六、保障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按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并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备;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公开事项如需变更、撤销或终止,由局党组批准,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及时公布并作说明。
2、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员、群众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公开相关党内事务。对申请的事项,可以公开的,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可以不作公开,但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申请事项及办理情况应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
3、党内民主制度。逐步建立党内事务听证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党代表列席党内重要会议旁听、党务公开信息反馈、党员定期评议等制度,推动党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4、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聘请党代表、党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普通党员作为党务公开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通过公布电子信箱、举报投诉电话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进行核实处理,提出改进意见。
七、组织领导
为确保我局党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金阿根局长任组长,凌苗祥、张红耀、竹秋军同志任副组长,马宇航、吴文荣、祝越灿、王乙丹、王伟钢、黄成钢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牵头协调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分解工作责任,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八、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部署。推行党务公开,是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内监督、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局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研究制订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党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等,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
2、制定目录,推动实施。要结合安监工作实际,按照上级党组织提出的要求,及时编制公开目录,并依照目录规定的内容,按程序和要求进行公开,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认真组织干部学习上级有关党务公开工作的文件要求,充分认识实行党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了解熟悉党务公开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创造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开展监督的良好环境。
附件:绍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务公开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