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年”各项活动,加大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力度,切实加强我县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有序,针对夏季季节性不安全因素增多,容易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7月-9月开展全县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行动时间:7月-9月
二、专项行动内容
1、开展各行业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近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
2、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和大整治。为贯彻全市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暨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视频会议精神,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夏季火灾易发、高发特点全面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和大整治行动。重点对“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以及高层和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等持续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3、开展外来人口集聚点安全专项检查。外来人口集聚点的安全管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点,针对外来人口租房多、基础设施简陋、私自拉接电线、疏散通道不畅等问题,县公安消防、工商、卫生、安监等职能部门要联合对相关镇(街道)的“城中村”、“城郊村”等外来人中集聚的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外来人口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同时,督促镇(街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利用闲置厂房、办公房或其他性质房屋来改建兴建外来人员集体宿舍,进一步改善外来人口居住环境,加强安全管理。
4、开展危化、矿山、烟火爆竹专项检查。县安监局要严格行业监管,针对夏季气温升高易造成危险化学品挥发、泄漏和爆燃,督促危化(烟火爆竹)企业加强化学品运输、储罐、仓库、检维修作业现场和生产装置等关键部位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等各环节的日常管理,严厉查处“三违”、“三超”行为;督促矿山企业全面落实防止边坡坍塌、滑坡的安全措施,加强非工作边坡、台阶坡面和矿山运输过程的安全检查,严防高处坠落、机械和人员上下山溜坡、漏电触电事故的发生。
5、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县安监局、公安局、建设局、建管局、质监局、交通运输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强化对重点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监督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下阶段,县安委办将联合各职能部门对重点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抽查。建设局、建管局要针对夏季高温多雨,空气湿度增大,极易导致触电事故的发生,督促施工企业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强化工地上的临时用电设备和手持类电动工具安全管理,开展用电安全教育,严禁电工无证上岗。同时要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各类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严防高处坠落事故发生。
6、开展市级挂牌隐患专项整治。结合全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打十整治”活动,对今年我县市级挂牌5处道路交通事故黑点(段)、2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家工矿商贸企业隐患单位、9处电网输电线路保护区和变电所围墙外安全隐患, 2家县级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公安、交通运输、工商、安监、建管、建设、消防大队、交巡警大队、绍兴用电管理所、柯桥供电分局和相关镇(街道)务必定措施、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确保按时完成相关隐患整改。
7、开展交通运输工程车辆安全专项整治。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建管等职能部门要结合夏季高温特点,加大对货车、水泥灌装车、运泥车等工程车辆的隐患治理,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查控,切实解决超速、超载、不按规定路线行驶及滴、漏、洒等问题,消除道路交通事故隐患,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加强对工程车辆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通过学习交通法规、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督促驾驶员谨慎驾驶。
8、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开发区要针对夏季职业性中暑和中毒多发现象,积极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整治,要督促酿酒、印染、建材、水务系统等行业(领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在从事清污(淤)、窨井疏通、管道维修、清库等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检测,并为一线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要对作业场所采取通风排气、空气置换等安全措施,防范窒息、中毒等事故的发生。
9、开展防粉尘爆炸事故专项整治。为有效防止工商贸企业粉尘爆炸事故发生,进一步提高我县农业饲料和水泥等行业企业对粉尘作业危险性的认识,切实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县安监局近期将组织有关部门和镇(街道)、开发区对存在粮食粉尘和纤维粉尘的作业场所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情况、作业现场通风、除尘、防火防爆等安全设备设施完善情况、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落实情况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整治。
10、开展预防恶劣气候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夏季雷电、暴雨、台风等恶劣气候条件极易诱发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对临水临崖高高落差危险路段、山塘水库、尾矿库、在建工程、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明确监管责任,指定安全责任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细致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相应安全设施设备,健全值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强化恶劣气候条件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三、专项行动要求
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上半年以来,我县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相对平稳,但事故总量仍处高位,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夏季安全生产工作,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根据通知制定的十项专项整治内容,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确保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完成。
3、措施有力,确保安全。各镇(街道)、开发区和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针对夏季气候特点,制订各项严密防范措施,加强对事故多发行业、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完善各类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严防事故发生。
二○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