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函〔2011〕89号 签发人:吴汉华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县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3号建议的复函
钱汉宁、钱建法、刘越英、陈文兰、何方美、朱建敏、王炎富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要求政府采取措施,帮助企业留住“普通技术人员”的第243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我县经济的起暖回升,部分企业招工难问题日益突出。为准确掌握我县企业缺工情况,去年底,我局就专门组织人员深入企业,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等方式,对具有代表性的244家规模企业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上述企业用工缺口达13.7%,春节前后,我县企业用人缺口约为6.3万人,所缺工种主要是纺织印染工、服装绣花工、机械制造工、酒店服务员等普通技术工人。
分析出现企业“用工荒”的原因:一是经济回升向好,企业订单量增加,用工量也随之增加。二是随着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用工需求增加,吸引了相当一部分原在东部沿海地区务工的农民工回乡就业。三是企业职工工资待遇相对较低。2010年我县普工的月工资大多为1500元至1800元左右,与周边地区如杭州、宁波等地相比偏低,缺少吸引力。四是新生代农民工的就业预期在不断提高。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高度重视,除了加密举办各类人力资源招聘会、打造校企合作平台、拓展对外劳务协作、有效搭建信息对接平台等措施帮助企业招工外,还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帮助企业打造好“留人工程”,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不断改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问题。早在2002年就提出了农民工住宿“公寓化”,出台了《外来人口公寓建设管理细则》,对外来人口公寓建设范围、条件、模式及居住对象、标准和管理等作了相应的规定。县财政专门出资建造占地140亩的人才住房小区—聚贤花园,外来务工人员只要在技术技能、住房面积等方面符合规定,就可租赁人才住房,在租赁价格上,政府给予一定的优惠。在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四个街道内推行“新柯桥人”计划,明确要求流动人口200人以上的规模企业,在7%的非生产性用地中切出一块建造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鼓励流动人口在500人以上的四个街道内村居(社区)建造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公寓,由国土部门安排必要用地指标,县财政给予一定补助。到2010年底,全县通过新建、改建外来务工人员公寓近百万平方米。同时将外来务工人员列入公租房供应对象,计划在“十二五”时期在柯桥城区开工建设5000套以上公租房(其中今年计划1000套),部分工业区及镇(街道)也在着手计划建造公租房。目前,公租房建设项目已经启动,地址位于双渎路以东,新三江闸西干江以南,总建筑面积约为8.7万平方米。
二、妥善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我县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外来务工子女就学的政策文件,妥善解决了近4万外来务工子女就学问题,其中对符合条件的近2万外来务工子女全部安排到公办学校入学,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待遇的免费义务教育;近8000名学生安排到独立创办的15所民办非营利性民工子女学校就读,按办学成本实行“一费制”收费,筹集经费统筹用于外来民工子女教育。今年年初,我县又创新实施优秀外来人员子女九年义务教育“直通车”政策,确保外来人员子女在我县“有书读、读好书”,享受优质均衡的教育。下一阶段我县将进一步调整优化民工子女学校布局,在柯西、柯北、滨海、钱清等地规划新建一批符合规范标准的公办非盈利性民工子女学校;进一步研究制定外来人员“积分制”,解决企业技工等优秀外来人员子女教育问题,更好地吸引技术型外来人员在我县安居创业;不断扩大公平教育受益面,力争在全省率先实现外来农民工子女全部进入公办学校就读,同时在条件成熟时,推行外来民工子女与本地学生同等的九年义务教育,促进农民工子女教育本地化发展。
三、引导企业改善劳动用工环境。5月初,我局专门邀请县报、县广播电视台对我县的用工环境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报道,并对多家用工环境好,劳动管理规范的企业进行了正面典型报道,希望通过引导新闻媒体报导,在吸引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来我县就业的同时,引导企业改善用工环境,善待职工,缓解招工难。同时引导企业提高职工待遇。我县从今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到每人每月1160元,以增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吸引力。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分批赴各镇(街道、开发区)指导企业加强用工管理,遵守《劳动合同法》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为职工缴纳五大社会保险,努力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职工的归属感,使职工“招得进、留得住、用得好”。
四、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一是大力宣传贯彻《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通过普法培训、分发资料等多种手段,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二是积极推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2010年共对6513家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努力夯实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的工作基础。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力度。我局畅通“欠薪”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投诉接待室,开通“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确保企业职工举报投诉欠薪问题能有人受理、及时处理。今年1-5月,县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投诉举报案件237件,为614名职工追回拖欠工资274.83万元。四是不断健全“欠薪”预警及处置的长效工作机制。我县早在2001年就出台《企业欠薪预警及处置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企业欠薪预警机制。之后,我县在县本级和镇(街道)、开发区建立了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制度,在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贯彻实施《绍兴县欠薪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企业欠薪处置应急专项资金制度的意见》,更好地健全了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长效机制。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附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二○一一年六月一日
(联系人:濮建峰 联系电话:8568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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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委员 提案 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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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县政府办公室、漓渚镇人大主席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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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濮建峰 2011年6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