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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住房困难户提前拆迁安置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柯桥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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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

关于住房困难户提前拆迁安置的实施意见

 

各村()

为切实解决本街道住房困难户的住房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县中心城区提前拆迁安置实施意见的通知》(绍县政办发[2010124号)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县现行房屋拆迁政策,现就本街道住房困难户提前拆迁安置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关注民生,以“让所有住房困难家庭都能改善住房条件”为基本目标,结合本街道住房困难户的实际和新县城建设推进步伐,对本街道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实施提前拆迁安置,争取到2013年底基本完成本街道住房困难户的提前拆迁安置工作。2011年计划完成50户。

二、基本原则

1、统筹有序。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本街道村(居)实际,统筹安排,有序推进。

2、自主申请。切实做好提前拆迁安置有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符合条件的农户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自主进行申请。

3、依法公开。提前拆迁安置工作必须依法进行,切实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提前拆迁安置工作应按上级要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4、严肃纪律。严格住房困难户的界定,严格政策把关,对在提前拆迁安置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实施办法

(一)提前拆迁安置对象

提前拆迁安置对象是指本街道所辖范围内因规划控制批而未建和人均居住合法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

(二)提前拆迁安置人口认定

安置人口以村(居)中的农业人口或因土地征用而农转非的在册常住人口(不含外来挂靠人员的户口)计算。

(三)提前拆迁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使用性质的认定

实施提前拆迁的房屋面积以国土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和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为基础,结合实际丈量面积加以认定。确权建筑面积=宅基地上实测建筑面积—确权超合法宅基地占地面积—确权超层建筑面积。房屋使用性质按《土地使用证》或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明确的“土地用途”为准(批而未建的,虚拟建筑面积按批准占地结合批准层次,并结合安置面积控制标准确定,使用性质以批准文件为准)

(四)提前拆迁安置房源

提前拆迁安置房源以绍兴县柯桥中心城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1182日《绍兴县报》公告为准。

(五)提前拆迁安置程序

1、调查。由各村(居)组织进行摸排调查,并以表格形式将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汇总,并签署意见后上报街道办事处(附华舍街道住房困难户调查核实表与汇总表)。

2、公告。县政府相关部门在《绍兴县报》进行公告,对安置房源地段、数量及建筑面积等予以明确。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递交申请。

3、申请。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到户籍所在村(居)领取《中心城区城中村提前拆迁安置申请表》并如实填写,在规定时间内向户籍所在村(居)提交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土地证(有房产证的应同时提供房产证)、宅基地审批手续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单位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必须提交原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都须校验原件。各村(居)初步核实后上报街道。

4、核准。街道办事处根据各村(居)上报的申请资料组织实施丈量、评估、确权等工作,并进行核实。

5、公示。经核实符合提前拆迁安置条件的在《绍兴县报》等媒体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核准的住房困难户名单、安置人口、居住合法建筑面积(批而未建的为虚拟建筑面积),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街道将下发不予核准通知书,所有资料存档备查。

6、通知。根据确定的提前拆迁户数,发放《提前拆迁通知书》。已核准的提前拆迁安置户数如超出指标户数,则街道组织抽签选定,未中签的,列入下一年度计划。

7、腾空。领取《提前拆迁通知书》的住房困难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腾空,并经街道验收通过。批而未建的同时应上交审批手续原件及放弃建造房屋的承诺。

8、择房。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选房规则,组织选号、择房,并签约。

9、处置。签约后,涉及地上建筑物原则上一律予以拆除(无合法权属的临时建筑必须无条件拆除),并依法注销拆迁户原土地使用权证(涉及批而未建的注销审批手续)。涉及周边住户安全的“屋心屋”,经村(居)申请可暂予以保留,由村(居)负责做好日常管理工作,不得买卖、调剂、翻(扩)建等,待条件成熟后统一拆除。

四、提前拆迁有关政策

提前拆迁安置政策参照《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绍县政[200264号)和《关于印发<绍兴县城市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政策意见>》(县城办[200313号)及县政府201110号专题会议纪要等文件精神执行,提前拆迁安置住房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县房屋拆迁政策审核小组审核确认。未按时腾空或择房后未签约的,原则上视作放弃本次提前拆迁安置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对弄虚作假,骗取提前拆迁安置资格、取得安置用房的,上报县拆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追回已安置住房,拒不执行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街道办事处建立提前拆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潘华君、李君、李刚、姚燕君,主要负责做好各村(居)提前拆迁的政策宣传解释、调查摸排核实、拆迁业务把关等工作。各有关村(居)也要相应明确提前拆迁安置工作领导班子与工作人员。

2、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提前拆迁安置是旨在解决本街道住房困难户实际困难的民心工程,各村(居)必须高度重视,确保本街道住房困难户的提前拆迁安置工作有序、平稳、顺利推进。

 

附件:1、华舍街道申请提前拆迁房屋调查、审核表

          2、华舍街道住房困难户情况调查、核实汇总表

                                

                           

                          绍兴县华舍街道办事处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住房困难户  提前拆迁  安置  实施意见

 抄送:县住建局,柯桥中心城建管办,县拆迁工作领导小组。

华舍街道党政办公室        校对:谭耀庆          2011818日印发

                                                        (共印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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