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发〔2011〕16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加强局信息宣传报送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展示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形象、新成就,及时宣传报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新动态,大力挖掘信息资源、切实加强信息报送,提高我局信息工作运转效率,更好地为县委、县政府领导了解情况、制订政策、指导工作提供信息服务,经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建立信息报送考核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信息工作网络
信息宣传工作由局办公室负总责,具体负责信息宣传整理、报送和考核工作。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信息宣传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并确定一名同志为信息员,信息员名单由科室(单位)负责人确定后报局办公室。
二、严格信息报送纪律
建立信息宣传发布制度,局办公室为全局信息宣传发布负责单位,实行一个口子对外。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未经局办公室审核,不得接受各类媒体采访,不得以局或本单位名义在各类媒体上发布信息、公告和刊登各类广告,不得向其他部门、单位上报各类数据、信息材料。
各类上报信息和需发布的信息,各单位信息员应先报局办公室(邮箱地址:sx85682636@163.com),由局办公室整理后统一上报和发布。对各类重大信息和重点数据,局办公室应在发布前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意见。
三、实行信息考核制度
(一)考核范围
对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和信息员实行年度信息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局对各科室(单位)及个人年度考核的组成部分。考核范围为在县委办、县府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党工委录用的信息、调研文章;由“两办”转报上级党委、政府系统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内部刊物录用的信息;县级以上报纸、广播电视、刊物等录用的信息。
(二)考核办法
根据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实际,设定每月基本任务分(见附件),由局办公室采取分级记分的办法进行季度考核。被县级信息刊物录用的记5分;被县“两办”转报市级信息刊物录用的记20分;转报省级信息刊物并录用的记50分;转报国家级信息刊物并录用的记100分;科室(单位)上报信息但未被录用的记2分,记分采用累计法,即每条信息如被县级信息刊物采用,经县“两办”上报上级信息刊物录用的,可累计记分。每月报送的信息数及得分情况由局办公室集中统计,任务完成情况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局办公室将对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信息报送工作进行考评,对被评为信息工作先进科室(单位)和个人的则由局通报表彰。对不能如期完成基本任务的,在局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对科室(单位)、信息员进行酌情扣分。
四、落实信息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工作的认识,树立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服务、为领导决策服务的思想,督促信息员和科室同志及时将工作动态上报局办公室,保证政务信息的畅通。
(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上级各项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密切关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展情况,注重挖掘和发现具有指导性、前瞻性的 “信息点”,及时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成果、存在问题及建议。要提高信息的行文质量,做到主题鲜明,文字流畅,逻辑严谨,切忌大事记形式。
(三)要按照目标,落实责任。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要按照信息工作目标任务,认真抓好落实,进行层层分解,保质保量地完成。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和信息稿件,力求营造良好的信息工作氛围,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新发展。
附件: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信息报送月基本任务表
二Ο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信息宣传 考核 通知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濮建峰 2011年3月31日印发
附件: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信息报送月基本任务表
|
科室、单位名称 |
基本任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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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管理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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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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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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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仲裁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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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职评中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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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服务科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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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 |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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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大队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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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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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处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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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校)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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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中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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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干部管理中心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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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公司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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