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人社发〔2011〕10号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启用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印章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
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因原印章损坏,自2011年3月10日起,启用“绍兴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印章,原印章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启用印模、废止印模
二Ο一一年三月十日
主题词:印章 启用 通知
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孟柏干副县长、马芳妹副县长
抄送:县委办、县府办
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谢水清 2011年3月10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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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印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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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印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