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於丽芳同志职务任命的决定
齐贤镇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齐贤镇党委研究,决定:
於丽芳同志任齐贤镇社会保障管理站站长、社会保障所所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中队长。
201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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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职务 任命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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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马芳妹副县长;齐贤镇党政、人大班子成员,五办两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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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孙为民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