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组织机构及人事变动情况,决定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并明确责任分工。
一、调整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 长:吴汉华
副组长:徐国利、孙建华、郑佳平、骆宝林、童叶军、胡尧钦
成 员:郦志坚、叶 港、俞锡峰、茹海燕、孙为民、倪煜明、莫桂芹、王建清、马晓方、傅东升、吕 芳、宋 强、徐玲娣、胡斌彬、杨菊萍、贺东权、何晓明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构建惩防体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局党组书记、局长吴汉华:对局行政及局属事业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总责;对局党组成员和退职局领导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副书记徐国利:对办公室(信访科)、人事教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对办公室(信访科)、人事教育科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建华:对就业促进科(基层平台管理科)、劳动关系科(仲裁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保障投诉咨询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对就业促进科(基层平台管理科)、劳动关系科(仲裁科)、县就业管理服务处、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县劳动保障投诉咨询服务中心)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郑佳平:对公务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工资福利科(县干部福利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县退休干部活动室)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对公务员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工资福利科(县干部福利委员会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县退休干部管理中心(县退休干部活动室)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骆宝林:对政策法规科(调研科)、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县职称评审中心、省轻纺人才市场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对政策法规科(调研科)、人才开发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县职称评审中心、省轻纺人才市场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童叶军:对局行政及局属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领导责任;对监察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县人事考试办公室(县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校)、县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对局监察室、职业能力建设科、县人事考试办公室(县人事培训教育中心、县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校)、县职业技术培训指导中心(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胡尧钦:对社会保险科、行政服务科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领导责任;对社会保险科、行政服务科、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局党组成员、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副局长郦志坚:协助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局长抓好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并对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领导责任。
局各科(室)长、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对各科室、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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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惩防体系建设 责任分工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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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办、县人大办、 县府办、县政协办,马芳妹副县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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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校对:濮建峰 2011年10月10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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