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各村(居、社区)、基层站所、机关各局(办、处、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着力提高自我监督、社会监督和组织监督效果,不断深化廉洁自律工作,按照绍县纪《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度领导干部述廉评廉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与年度述职相结合,切实搞好委镇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评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委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委镇机关副局长(副主任)以上干部;各驻镇基层站所负责人;各村(居、社区)书记、主任。
二、相关事项:
1、写好述职述廉报告。各述职述廉对象要严格对照《廉政准则》要求和本人年初承诺内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总结履职践诺情况,找准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形成述职述廉报告。请各述职述廉对象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述职述廉报告以电子稿的形式上报纪工委、镇纪委,邮箱地址:bhmajw@163.com。
2、召开述职述廉大会。滨海工业区党工委、镇党委将于12月31日上午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委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上台述职述廉,同时对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进行民主评议。机关副局长(副主任)以上干部在所在局(办、处、中心)述职述廉。各村(居、社区)自行组织召开述职述廉大会,并自行填写两委会成员名单后复印《2011年度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述职述廉测评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见附件)。同时请于2012年1月10日前将测评汇总表一式二份上交管委会628室王红娣处。
3、坚持勤廉并重,运用测评结果。按照一级抓一级的要求,滨海工业区党工委、镇党委对民主评议情况较差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经查实后问题确实严重的,由纪工委、镇纪委和组织人事部门作出必要的纪律处分或提出组织处理的意见。
附:
1、2011年度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述职述廉测评表
2、2011年度滨海工业区(马鞍镇)村(居、社区)两委会成员述职述廉测评汇总表
中共绍兴县滨海工业区工作委员会
中 共 绍 兴 县 马鞍 镇 委 员 会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