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县档〔2011〕45号
关于推荐评选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镇(街道、开发区),县机关各部门,团体会员单位:
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者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服务转型升级,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行职责、创先争优,全县档案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决定在全县党政机关和档案学会团体会员单位中开展2011年度县级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
先进集体名额20个,先进个人名额20人,名额分配到县机关各部门、镇(街道、开发区)、团体会员及其他单位。档案工作者在各级“创先争优”活动中有创新业绩和突出成就的,县档案局将给予单项审评。
二、评选办法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按照评比条件,采用民主推荐或征询意见的方法进行。
三、报送材料要求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报送推荐表各1份。
以上材料请各协作组在1月12日前报县档案局。联系人:金剑栋,联系电话:84138056。
附件:
1、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比条件;
2、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3、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推荐表。
绍兴县档案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档案工作 先进 评选 通知
抄送:市档案局、县委办、县府办,周树森副县长
绍兴县档案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
附件1:
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评比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重视(有典型实例),为档案工作发展创造了比较好的人、财、物等方面的条件。
2、加强档案宣传,群体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观念较强,并能积极支持、配合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开展相关档案工作。
3、单位档案工作整体水平较高,且本年度成绩突出,档案管理水平上了新的台阶。
4、数字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优先考虑。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政策、法规,学习档案业务知识。
2、所在单位档案管理水平较高,本年度工作水平有较大提升,特别是数字档案室建设和档案登记备份工作取得突出成绩,本人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认真履行监督、检查、指导职能,所属单位档案工作在本年度有明显进步。
4、积极参加、支持协作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遵纪守法。
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优先考虑:
1、当年度获得国家、省、市各级档案工作荣誉称号或奖励;
2、当年度通过档案工作目标管理升级、达标认定;
3、被省、市、县档案部门列为档案工作试点单位;
4、档案工作有新亮点、有创新,得到省、市、县档案部门肯定和相关媒体报道。
四、有下列情况的取消评选资格:
1、未能按要求及时向县档案馆移交档案;
2、未能完成本年度本部门档案收集整理工作;
3、未能及时完成县档案局下达的工作任务的。
附件2:
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集体(个人)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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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
先进集体 |
先进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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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 机 关 部 门 |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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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街道、开发区) |
7 |
7 |
|
团体会员及其他单位 |
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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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 |
20 |
20 |
附件3:
2011年度全县档案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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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单位 (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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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目标管理 认定等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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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数字档案室和档案登记备份工作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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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推荐单位(个人) 协作组组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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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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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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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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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档案局 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