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县政协
十一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绍兴县文广局:
俞彩玉等七名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保护、开发和激励中华老字号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建议”的提案(第115号)已收悉,现就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事项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中华老字号是指历史悠久,拥有世代传承的产品、技艺或服务,具有鲜明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背景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取得社会广泛认同,形成良好信誉的品牌。老字号与商标的关系密不可分,商标作为区别商品或者服务不同来源的可视性标志,与专利权、著作权、字号权等都是知识产权的重要内容。我县在实施“品牌强县”战略中,十分注重对各类知识产权的保护、创新和激励。县委县政府近年来每年都安排巨额奖励资金并出台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其中在深入实施品牌战略方面的政策就有对当年度新行政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出口名牌)、省级著名商标(知名商号、名牌产品、出口名牌、老字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境外注册商标进行不同程度的奖励等。
为了更好保护好绍兴县的字号,我局积极运用行政指导鼓励企业字号与商标同步注册,促进我县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
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84139391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