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
教育培训和“绿黄红”三色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工商所(分局、队)、县局各科室(直属机构):
为了使全县流通环节的食品经营者更好地依照法律、法规从事经营活动,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承担社会责任,自觉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决定开展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教育培训和“绿黄红”三色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和“绿黄红”三色评价,使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真正掌握国家对食品经营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和自律意识,从而有效保障我县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同时使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管理中来,迎“绿”、诫“黄”、拒“红”,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行为,加强自我管理,从而有效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化管理。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教育培训
(1)业前教育培训。对首次申领《食品流通许可》的食品经营者实行“先培训、后领证”。使食品经营者提前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全面掌握食品经营知识、更好地科学、安全地从事食品经营。培训后参加考试,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的,发给《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员证》,方可申领证照,从事食品经营。
(2)业中教育培训。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纲要(2011-2015年)》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科学知识和行业道德伦理等方面的集中培训不得少于40小时”的规定,各工商所(分局)将对辖区食品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进行分期分批培训,并将结果记录归档。
(二)开展“绿黄红”三色评价
1、“绿黄红”三色评价体系为100分制。设定主体资格、经营场所、制度执行、经营行为、食品质量、消费投诉六个大类、二十八个项目。各食品经营者所在地工商所(分局)结合日常监管,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打分,并由经营者签字确认。评价得分85分以上评定为绿色等级,授绿牌;70-84分评定为黄色等级,授黄牌;69分以下评定为红色等级,授红牌。三色牌匾在经营者场所醒目位置予以悬挂向广大消费者公示。三色评价每年一次,3月1日至6月30日进行。
2、工商所(分局)将根据不同颜色对食品经营者实施不同的监管频率和监管手段。对绿色等级的食品经营者进行鼓励,并作为评优的依据;对黄色、红色等级的食品经营者增加监管次数加大抽检密度和处罚力度。
3、三色评价实施动态管理。如被授黄牌、红牌的食品经营者改进经营行为要求更换等级的,可向所在地工商所(分局)提出申请,经重新评价,根据得分并接受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可以调整颜色等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经营者自律规范经营是食品安全重要保障之一,《食品安全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作为保证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如不能及时地转变观念,强化食品安全意识,就有可能付出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等沉重的代价,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上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积极配合。开展上述工作是提高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有效手段,各食品经营者要以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配合参与教育培训和三色评价工作,不得擅自更换、撕毁、藏匿三色牌匾。
(三)不断完善。上述工作是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的创新和深化,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各食品经营者要及时发现不足,积极献计献策,共同完善提高。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