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县政协
十一届一次会议第282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县民政局:
裘黄富委员和陈福寿委员联名提出的“关于要求进一步重视加强‘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的提案(第282号)已收悉,现提出以下会办意见:
一、我们工商部门一直以来十分重视并致力于做好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组织化程度的提高,各类新社会组织不断涌现,加强和改进对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升政府效率,已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我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肩负国家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的重任的同时,时刻不忘对市场经济主体的管理服务工作,力所能及地做好以新经济组织为主要内容的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使之与县域经济可持续协调发展相适应。
二、工商部门在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方面成效显著。县工商局现主管的有县民营企业协会、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县商贸服饰协会、县家电协会和县转移印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其中县民营企业协会和个体劳动者协会是综合性协会,其他几个协会是细分的协会,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开展行业针对性服务。为充分发挥协会的管理服务功能,我们建立了绍兴县民营经济网,设立了会员QQ群,开发了会员管理服务软件,成立了协会一室三部(办公室、组织宣传部、维权服务部、会员事业发展部)和八个基层分会等组织机构,有一名干部、 26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协会工作,每个分会均设立了会员之家,为会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对于各行业协会,我们按照“四个一”的要求指导开展工作:每年办一件件实事,即解决一个行业内迫切需要解决而协会又能帮助解决的普遍性问题;开展一次行业情况调研,切实掌握本行业的总体情况;开展一次有利于提升本行业总体水平的交流、考察、培训活动;开展一次有利于提升行业的整体形象的社会公益活动。实践证明这些制度、措施都扎实可行,成效显著,会员受益普遍,较好地发挥了协会的功能和效应。
近年来我们还按照省、市、县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两新工委的要求,积极推进个体工商户和商品市场等非公党建工作,开展了以“三亮三岗三带头”为主要内容的两新非公党建,得到了省、市、县组织部门的充分肯定。多年来协会因工作扎实、措施有力、制度规范健全、严格依协会《章程》办事,得到了广大会员的认可和好评,也多次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嘉奖肯定。
三、措施和建议。根据新时期新社会组织的管理服务要求,我们将不断创新和改进协会工作,与民政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更好地发挥协会在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与进步方面的作用。同时建议县政府加强对协会等新社会组织的领导,让协会接受政府部门主管时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自我空间,提供更多的财政经费保证,减轻会员负担,真正实现政治立会、服务兴会、民主办会。
联系人:朱建中 联系电话:84126328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